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国佛学院2021年度拟公开招聘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佛学院于1956年在北京成立,是培养中国佛教专门化人才的全国汉语系高级佛学院。其主要职责是:培养爱国爱教的佛教高层次人才;承担佛教教职人员、佛教院校教师培训工作;从事佛教教理教义研究与阐释工作;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立场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统一战线事业;
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思想上进,遵规守纪,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尊重宗教界人士及宗教的礼仪、禁忌;
5.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熟练;
6.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报考人员应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不包括北京院校的集体户口;
8.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9.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中国佛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日下午17点期间,按要求将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及其他有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zgfjxh@sina.cn,不接受以信件、来访等形式投递简历。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佛教协会官网公布。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新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表及其他有关报名材料。
3. 笔试。资格审查后,我会在中国佛教协会官网上发布笔试公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进入笔试者以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报到并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60分及以上合格。
4. 面试。笔试结束后,从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中国佛教协会官网上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者以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1个小时到达候考区参加资格复审,提供学历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和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人选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5. 考察和体检。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记录,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和倾向,对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组织差额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会承担。
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佛教协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 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佛教协会官方网站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 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66174495;监督电话:010--66163890。
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等行为,以及违反我会招聘工作相关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本公告由中国佛教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佛教协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