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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學習《優婆塞戒經》雜品(19)施受理論(即作、異作析辨)

2015-04-28 浏览次数:239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譬如有人與他共賭 -執炬遠行至百里外- 『若不至者,我當輸汝;如其到者,汝當輸我。』 執炬之人至百里已,即從索物。他言:『汝炬發跡已滅,云何於此,從我索物?』 執炬者言:『彼火雖滅,次第相續,生來至此。』 如是二人,說俱得理。何以故?如是義者-亦即、亦異。 是故二人,俱無過失。 

   若有說言:『五陰亦爾-即作即受、異作異受』 俱無過失!」


  「譬如有人和他人共同賭博 -執持火把,遠行到百里之外- 『如果達不到百里的話,我就輸財物給你;如果可達到百里的話,你就要輸財物給我。』 執持火把的人到了百里之外,即時就跟對賭的人,要求責罰的財物。 對方就說:『你剛出發時的火,不久就滅了,為何還能向我討取罰物呢?』 這個執持火把的人就說:『剛開始的火雖然滅了,但是次第有火,相似相續生起,沒有間斷過,乃至百里之外,應給我罰物!』 這兩個人所說的都有道理。為什麼呢? 

   這樣的義理-
  (1)從相似、相續、無間斷、皆是火炬的觀點,說【亦即】、
  (2)從前火已滅、後火出生,說【亦異】。 所以這二個人都沒有過失!

   如果有智者說:『五陰也是相同的-
(1)從前後世相似相續無間斷皆是五陰,說【即作即受】(按:自作自受)、
(2)從前世五陰已滅、後世五陰出生,非同一個五陰,說【異作異受】。』 這兩種說法,都沒有過失的!




  「譬如此、彼二岸、中流,總名恒河,夏時二岸相去甚遠、秋時二岸相去則近,無常定相,或大或小,雖復增減,人皆謂河;或有說言:『此不是河』。 智人亦說『有異、不異』;五陰亦爾,智人亦說:『即作即受、異作異受』。

汝意若謂:『二岸是土、中流是水、河神是河』。是義不然!何以故?若神是河,何故復言-河清?河濁?有此岸、彼岸、中流深淺?到於大海、可度、不度? 譬如有樹,則有神居;若無樹者,神何所居? 河之與神,亦應如是。是故此、彼二岸、中流,次第不斷,總名為河。 是故可言:『即之與異』。五陰亦爾。 譬如有人罵辱貴勝,因惡口故,脚被鎖械,是脚實無惡口之罪而被鎖械。 是故不得決定說言:『異作異受、即作即受。』 唯有智者可得說言:『即作即受、異作異受』」


   譬如此岸、對岸、以及中間水流,合起來稱為恆河,夏天雨季的時候因為水量大,此岸和對岸相去很遠、秋天沒水的時候水量小很多,此岸和對岸相去很近,沒有固定的表相,有時水大、有時水小,雖然水量會增或減,人們都稱為恆河;或者有說『水大才是河、水小不是河』等說法。 有明辨智慧的人也說『有不同、相同之處』;五陰也是一樣,有智慧通達的人也說:『即作即受、異作異受』。
     
   如果你的意思是說:『此岸和對岸的是土、中間流的是水,這些都不是恆河-恆河河神,才是稱作恆河』。 你這樣的理解並不正確! 為什麼呢? 如果河神是恆河,為何又有稱說-恆河水清?恆河水濁?恆河有此岸、對岸?中間水流或深、或淺?恆河流入大海?恆河某段平穩可以度過、某段危險不可度過?

   譬如有樹,就有樹神居住;那如果沒有樹,哪裡又會有樹神呢?恆河和其河神的關係,也應該是像這樣的呀! 由於這個緣故,此岸、對岸、中間水流次第相續不斷,合起來稱為恆河。 所以可以說:『岸與恆河、水與恆河、中流與恆河,是一是異。』五陰也是相同的道理。

   譬如有人侮辱、責罵尊貴位勝之人,因為惡口罵人的緣故,貴勝之人把他的腳給鐐上鎖鍊,但是他的腳,沒有惡口的罪過而被鎖械。

   所以不可絕對的說:『一定是即作即受!一定是異作異受!』

   只有智慧而通達道理之人說:『有即作即受!有異作異受!』



  「譬如器、油、炷、火、人功,眾緣和合,乃名燈明。

   汝意若謂:『燈明增減』。 是義不然!何以故?減故不增、來故無減。以次第生,故言:『燈增、減』。

   汝意若謂:『燈是無常、油即是常-油多明多、油少明少』者。 是義不然!何以故?油無常故有盡、有燒。如其常者-應二念住。若二念住,誰能燒盡? 是故智人亦復說言:『燈、明 即、異』。 五陰亦爾-明即六入,油即是業;油-業因緣故,令五陰有增有減,有彼有此。

  「譬如點燈器具、所裝的燈油、燈芯、後來點出來的火、和人工保護(按:不被風吹熄、或添燈油,避免油枯),這些因緣和合起來,才能叫做燈的光明。

   你的意思如果是說:『燈照的光明,有增、有減』。 你的道理並不正確!為什麼呢?
   前面的燈光減滅了,說光明【不增】、後面的燈光遞補上來,說光明【不減】。
   以前後次第滅,而次第出生燈光的緣故,所以說:『燈的光明有增、有減』。

   你的意思如果是說:『燈光無常,燈油是常-油多光明就多、油少光明就少』的話。 你的道理並不正確!為什麼呢? 油是無常的緣故,有竭盡的時候、有被燃燒產生光明的時候。
   如果油是常-那油不竭盡、不能燃燒產生光明,會這兩種想法,出現在世間上。如果說有這兩種想法常住世間,那是誰能把油竭盡、化出光明? 所以有智慧的人會說:『燈和光明二者,即一即異,無燈就無燈光明故說【即一】、但是光明還是會滅去,燈還存在,故說【即異】。』

   五陰的關係,也是可以這樣譬喻的- 
   【光明】就是【六入】(按:即是六根),有六入才能對六塵清楚了知,
   【油】就是【造作的業】,業力使有情前後生死相續不斷,壽長、壽短;
    油-造作業的緣故,使眾生五陰有增長壽命、有減短壽命,有彼、有此等等差別。」



  「如有人說阿坻耶語,是阿坻耶,久已過去不在今日,世人相傳,次第不滅,故得稱為阿坻耶語。智者亦說:『是阿坻耶語、非阿坻耶語。雖復是、非,俱不失理。

   五陰亦爾,亦可說言-即作即受、異作異受。

有人巨富,繼嗣中斷,身復喪沒,財當入官。有人言曰:『如是財物應當屬我!』 官人語言:『是財云何異作異屬?』 是人復言:『我是亡者第七世孫,次第不斷,云何是財不屬我耶?』官人即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說!』 智者說言:『五陰亦爾-即作即受、異作異受』」


  「如果有人說阿坻耶語,這個阿坻耶語,很久之前的人已經說完,今日聽不見古時的語音,世間的人代代相傳,次第相續不滅,所以還是稱之為阿坻耶語。 有智慧的人也說:『這是阿坻耶語、這不是阿坻耶語』(按:因為畢竟古時和今時的語音,也會有流傳變化、地域等差異) 雖然說古是今非、此是彼非,都不失去道理。 

   五陰也可以這樣說-即作即受、異作異受。

   譬如有人很富有,可是身邊的繼承後嗣都中斷了,後來自己也死了,財富應該收歸官庫。有人就說:『這份財富應該是屬於我的!』 官府的人就說:『這份別人的財產,如何是他作、而歸屬於你呢?』 這個人又說了:『我是這個人的第七世的孫子,代代相傳次第不絕,為何這份財富不是屬於我的呢?』 官府的人就馬上說:『是的是的,你說的很對呀!」

   所以有智慧的人說:『有即作即受、有異作異受!』」

“譬如有人与他共赌 -执炬远行至百里外- ‘若不至者,我当输汝;如其到者,汝当输我。’ 执炬之人至百里已,即从索物。他言:‘汝炬发迹已灭,云何于此,从我索物?’ 执炬者言:‘彼火虽灭,次第相续,生来至此。’ 如是二人,说俱得理。何以故?如是义者-亦即、亦异。 是故二人,俱无过失。 

   若有说言:‘五阴亦尔-即作即受、异作异受’ 俱无过失!”


  “譬如有人和他人共同赌博 -执持火把,远行到百里之外- ‘如果达不到百里的话,我就输财物给你;如果可达到百里的话,你就要输财物给我。’ 执持火把的人到了百里之外,即时就跟对赌的人,要求责罚的财物。 对方就说:‘你刚出发时的火,不久就灭了,为何还能向我讨取罚物呢?’ 这个执持火把的人就说:‘刚开始的火虽然灭了,但是次第有火,相似相续生起,没有间断过,乃至百里之外,应给我罚物!’ 这两个人所说的都有道理。为什么呢? 

   这样的义理-
  (1)从相似、相续、无间断、皆是火炬的观点,说【亦即】、
  (2)从前火已灭、后火出生,说【亦异】。 所以这二个人都没有过失!

   如果有智者说:‘五阴也是相同的-
(1)从前后世相似相续无间断皆是五阴,说【即作即受】(按:自作自受)、
(2)从前世五阴已灭、后世五阴出生,非同一个五阴,说【异作异受】。’ 这两种说法,都没有过失的!




  “譬如此、彼二岸、中流,总名恒河,夏时二岸相去甚远、秋时二岸相去则近,无常定相,或大或小,虽复增减,人皆谓河;或有说言:‘此不是河’。 智人亦说‘有异、不异’;五阴亦尔,智人亦说:‘即作即受、异作异受’。

汝意若谓:‘二岸是土、中流是水、河神是河’。是义不然!何以故?若神是河,何故复言-河清?河浊?有此岸、彼岸、中流深浅?到于大海、可度、不度? 譬如有树,则有神居;若无树者,神何所居? 河之与神,亦应如是。是故此、彼二岸、中流,次第不断,总名为河。 是故可言:‘即之与异’。五阴亦尔。 譬如有人骂辱贵胜,因恶口故,脚被锁械,是脚实无恶口之罪而被锁械。 是故不得决定说言:‘异作异受、即作即受。’ 唯有智者可得说言:‘即作即受、异作异受’”


   譬如此岸、对岸、以及中间水流,合起来称为恒河,夏天雨季的时候因为水量大,此岸和对岸相去很远、秋天没水的时候水量小很多,此岸和对岸相去很近,没有固定的表相,有时水大、有时水小,虽然水量会增或减,人们都称为恒河;或者有说‘水大才是河、水小不是河’等说法。 有明辨智慧的人也说‘有不同、相同之处’;五阴也是一样,有智慧通达的人也说:‘即作即受、异作异受’。
     
   如果你的意思是说:‘此岸和对岸的是土、中间流的是水,这些都不是恒河-恒河河神,才是称作恒河’。 你这样的理解并不正确! 为什么呢? 如果河神是恒河,为何又有称说-恒河水清?恒河水浊?恒河有此岸、对岸?中间水流或深、或浅?恒河流入大海?恒河某段平稳可以度过、某段危险不可度过?

   譬如有树,就有树神居住;那如果没有树,哪里又会有树神呢?恒河和其河神的关系,也应该是像这样的呀! 由于这个缘故,此岸、对岸、中间水流次第相续不断,合起来称为恒河。 所以可以说:‘岸与恒河、水与恒河、中流与恒河,是一是异。’五阴也是相同的道理。

   譬如有人侮辱、责骂尊贵位胜之人,因为恶口骂人的缘故,贵胜之人把他的脚给镣上锁炼,但是他的脚,没有恶口的罪过而被锁械。

   所以不可绝对的说:‘一定是即作即受!一定是异作异受!’

   只有智慧而通达道理之人说:‘有即作即受!有异作异受!’



  “譬如器、油、炷、火、人功,众缘和合,乃名灯明。

   汝意若谓:‘灯明增减’。 是义不然!何以故?减故不增、来故无减。以次第生,故言:‘灯增、减’。

   汝意若谓:‘灯是无常、油即是常-油多明多、油少明少’者。 是义不然!何以故?油无常故有尽、有烧。如其常者-应二念住。若二念住,谁能烧尽? 是故智人亦复说言:‘灯、明 即、异’。 五阴亦尔-明即六入,油即是业;油-业因缘故,令五阴有增有减,有彼有此。

  “譬如点灯器具、所装的灯油、灯芯、后来点出来的火、和人工保护(按:不被风吹熄、或添灯油,避免油枯),这些因缘和合起来,才能叫做灯的光明。

   你的意思如果是说:‘灯照的光明,有增、有减’。你的道理并不正确!为什么呢?
   前面的灯光减灭了,说光明【不增】、后面的灯光递补上来,说光明【不减】。
   以前后次第灭,而次第出生灯光的缘故,所以说:‘灯的光明有增、有减’。

   你的意思如果是说:‘灯光无常,灯油是常-油多光明就多、油少光明就少’的话。你的道理并不正确!为什么呢? 油是无常的缘故,有竭尽的时候、有被燃烧产生光明的时候。
   如果油是常-那油不竭尽、不能燃烧产生光明,会这两种想法,出现在世间上。如果说有这两种想法常住世间,那是谁能把油竭尽、化出光明? 所以有智慧的人会说:‘灯和光明二者,即一即异,无灯就无灯光明故说【即一】、但是光明还是会灭去,灯还存在,故说【即异】。’

   五阴的关系,也是可以这样譬喻的- 
   【光明】就是【六入】(按:即是六根),有六入才能对六尘清楚了知,
   【油】就是【造作的业】,业力使有情前后生死相续不断,寿长、寿短;
    油-造作业的缘故,使众生五阴有增长寿命、有减短寿命,有彼、有此等等差别。”



  “如有人说阿坻耶语,是阿坻耶,久已过去不在今日,世人相传,次第不灭,故得称为阿坻耶语。智者亦说:‘是阿坻耶语、非阿坻耶语。虽复是、非,俱不失理。

   五阴亦尔,亦可说言-即作即受、异作异受。

有人巨富,继嗣中断,身复丧没,财当入官。有人言曰:‘如是财物应当属我!’ 官人语言:‘是财云何异作异属?’ 是人复言:‘我是亡者第七世孙,次第不断,云何是财不属我耶?’官人即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说!’ 智者说言:‘五阴亦尔-即作即受、异作异受’”


  “如果有人说阿坻耶语,这个阿坻耶语,很久之前的人已经说完,今日听不见古时的语音,世间的人代代相传,次第相续不灭,所以还是称之为阿坻耶语。 有智慧的人也说:‘这是阿坻耶语、这不是阿坻耶语’(按:因为毕竟古时和今时的语音,也会有流传变化、地域等差异) 虽然说古是今非、此是彼非,都不失去道理。 

   五阴也可以这样说-即作即受、异作异受。

   譬如有人很富有,可是身边的继承后嗣都中断了,后来自己也死了,财富应该收归官库。有人就说:‘这份财富应该是属于我的!’ 官府的人就说:‘这份别人的财产,如何是他作、而归属于你呢?’ 这个人又说了:‘我是这个人的第七世的孙子,代代相传次第不绝,为何这份财富不是属于我的呢?’ 官府的人就马上说:‘是的是的,你说的很对呀!”

   所以有智慧的人说:‘有即作即受、有异作异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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