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汝意謂:『異作異受,何故此人作業,不彼人受俱有五陰?』 是義不然!何以故? 異有二種:一者身異、二者名異。 一者佛得、二者天得。 佛得、天得身名各異;是因緣故,身口應異;身口異故,造業亦異;造業異故,壽命色力安辯亦異;是故不得:『佛得作業、天得受果』。 雖俱五陰,色名是一;受想行異。何以故?佛得受樂、天得受苦,佛得生貪、天得生嗔,是故不得名為相似。 色名雖一,其實有異,或有佛得白色、天得黑色。 若以名同為一義者,一人生時應一切生、一人死時應一切死。 汝若不欲然此義者,是故不得異作異受。」
「如果你的意思是說:『異作異受,那為何這邊有人造作業行後,不會由那邊另一個五陰,去領受業果報呢?』 你理解的義理並不正確!為什麼呢?
我 釋迦牟尼佛所說的異,有兩種:第一種是色身不同、第二種是名不同。 就像一者是佛所得、二者是天所得。
佛所得和天所得的色身、名都不同;由於這個因緣的關係,身、口也應該不同;身、口不同的關係,造作業行也不同;造業不同的關係,壽命、色身、氣力、安樂、辯才也應該不同;
所以不應該說:『佛得到的是造作業行、天得到的是領受果報!』
雖然佛和天都有諸陰的名稱,出現於欲色界中,都有四大種所積聚的色身;但是受、想、行等蘊,是不同的狀態。 為什麼呢?
因為佛所得所受的已是究竟樂、天所得所受的還是生滅苦,
若佛有所得則生貪想(按:佛以願力受生,無所得,故無有貪想)、天有所得則生嗔想(按:諸天未離慢心的緣故。),所以不可以說同時存在-兩個有情不同的五陰,而說彼此相似異作異受。
色陰、或諸陰之名稱,雖然是一,其實是有差異的,或有說同一個法-佛所得到是白法(按:無所染著)、天所得到是黑法(按:會起貪嗔等心)
如果以色陰皆四大種所積聚、諸陰表面上的名稱相同,就認定是同一個道理,那一個人出生,一切有情會跟著出生、一個人死亡,一切有情會跟著死亡! 你如果不能贊同這種道理,所以不能說是異作異受。」
「汝意若謂:『汝亦異作異受,我亦如是異作異受;若異作異受,應同我過,何故不見自過而責我者?』 是義不然! 何以故?我異二種:一次第生亦次第滅,二者亦次第生不次第滅。 是生異故、滅亦復異,是故我言『異作異受,此作此受』不同汝過。 譬如有人欲燒聚落,於乾草中放一粒火,是火次第生因緣故,能燒百里至二百里;村主求得即便問之:『汝弊惡人!何因緣故燒是大村?』 彼人答言:『實非我燒。 何以故? 我所放火,尋已滅盡,所燒之處一把草耳。我今當還償汝兩把、其餘之物我不應償。』是時村主復作是言:『癡人!因汝小火,次第生火,遂燒百里至二百里,事由於汝,云何不償?』雖知是火異作異燒,相續不斷,故彼得罪! 善惡五陰亦復如是:受報時陰,雖言不作,以其次第相續而生,是故受報。 」
「如果你的意思是說:『你 釋迦牟尼佛所說的也是異作異受,我也是一樣講異作異受;如果是一樣的異作異受,那你應該有和我一樣的過失,為何你看不見自己的過失,卻來責備我呢?』
你這樣的說法不對,因為我的『異』理和你不同! 為什麼呢?
我的『異』理有兩種:
第一種,是次第出生,而且次第滅(按:如前世五陰與後世五陰,十年後的色身和現在的色身是不同的),
第二種,是次第出生,但不次第滅(按:如現在的五陰,雖有次第出生,但尚無法觀察其壞滅)。
因為這個出生不同的緣故,滅也就跟著不同,所以我說『異作異受,此作此受』,跟你這些過失是不同的!
譬如有人想要燒毀聚落,在乾草堆中放了一粒小火種,因為這個小火次第轉生的緣故,而能燒及一兩百里的範圍;
村主就去探求火的來源,找到放火的人,就問他說:『你這個粗弊的惡人!為什麼要燒這個大村?』
那個人就說:『其實不是我燒掉的呀! 為什麼呢? 我所放的火,很快就滅去了,所燒掉的只有一把草而已!如今我頂多賠你兩把草,其他燒掉的不關我的事,不應該叫我賠償!』
這個時候村主又斥責說:『你這個愚癡人!正因為你的小火,次第轉生大火,慢慢的就可以燒到一兩百里外,事情就是因你而起的,為何不是你負責賠償呢?』
雖然都知道是異作異燒,但是因為前後相似相續不斷,所以放火的人得罪! 前後世不同的善惡五陰也是相同的道理:受報時後的五陰,雖然剛開始沒有作什麼善惡業,但是因為從過去世作了善惡業,前後次第相續而出生,所以說後世五陰要受報!」
“若汝意谓:‘异作异受,何故此人作业,不彼人受俱有五阴?’ 是义不然!何以故? 异有二种:一者身异、二者名异。 一者佛得、二者天得。 佛得、天得身名各异;是因缘故,身口应异;身口异故,造业亦异;造业异故,寿命色力安辩亦异;是故不得:‘佛得作业、天得受果’。 虽俱五阴,色名是一;受想行异。何以故?佛得受乐、天得受苦,佛得生贪、天得生嗔,是故不得名为相似。 色名虽一,其实有异,或有佛得白色、天得黑色。 若以名同为一义者,一人生时应一切生、一人死时应一切死。 汝若不欲然此义者,是故不得异作异受。”
“如果你的意思是说:‘异作异受,那为何这边有人造作业行后,不会由那边另一个五阴,去领受业果报呢?’ 你理解的义理并不正确!为什么呢?
我 释迦牟尼佛所说的异,有两种:第一种是色身不同、第二种是名不同。 就像一者是佛所得、二者是天所得。
佛所得和天所得的色身、名都不同;由于这个因缘的关系,身、口也应该不同;身、口不同的关系,造作业行也不同;造业不同的关系,寿命、色身、气力、安乐、辩才也应该不同;
所以不应该说:‘佛得到的是造作业行、天得到的是领受果报!’
虽然佛和天都有诸阴的名称,出现于欲色界中,都有四大种所积聚的色身;但是受、想、行等蕴,是不同的状态。 为什么呢?
因为佛所得所受的已是究竟乐、天所得所受的还是生灭苦,
若佛有所得则生贪想(按:佛以愿力受生,无所得,故无有贪想)、天有所得则生嗔想(按:诸天未离慢心的缘故。),所以不可以说同时存在-两个有情不同的五阴,而说彼此相似异作异受。
色阴、或诸阴之名称,虽然是一,其实是有差异的,或有说同一个法-佛所得到是白法(按:无所染着)、天所得到是黑法(按:会起贪嗔等心)
如果以色阴皆四大种所积聚、诸阴表面上的名称相同,就认定是同一个道理,那一个人出生,一切有情会跟着出生、一个人死亡,一切有情会跟着死亡! 你如果不能赞同这种道理,所以不能说是异作异受。”
“汝意若谓:‘汝亦异作异受,我亦如是异作异受;若异作异受,应同我过,何故不见自过而责我者?’ 是义不然! 何以故?我异二种:一次第生亦次第灭,二者亦次第生不次第灭。 是生异故、灭亦复异,是故我言‘异作异受,此作此受’不同汝过。 譬如有人欲烧聚落,于干草中放一粒火,是火次第生因缘故,能烧百里至二百里;村主求得即便问之:‘汝弊恶人!何因缘故烧是大村?’ 彼人答言:‘实非我烧。 何以故? 我所放火,寻已灭尽,所烧之处一把草耳。我今当还偿汝两把、其余之物我不应偿。’是时村主复作是言:‘痴人!因汝小火,次第生火,遂烧百里至二百里,事由于汝,云何不偿?’虽知是火异作异烧,相续不断,故彼得罪! 善恶五阴亦复如是:受报时阴,虽言不作,以其次第相续而生,是故受报。 ”
“如果你的意思是说:‘你 释迦牟尼佛所说的也是异作异受,我也是一样讲异作异受;如果是一样的异作异受,那你应该有和我一样的过失,为何你看不见自己的过失,却来责备我呢?’
你这样的说法不对,因为我的‘异’理和你不同! 为什么呢?
我的‘异’理有两种:
第一种,是次第出生,而且次第灭(按:如前世五阴与后世五阴,十年后的色身和现在的色身是不同的),
第二种,是次第出生,但不次第灭(按:如现在的五阴,虽有次第出生,但尚无法观察其坏灭)。
因为这个出生不同的缘故,灭也就跟着不同,所以我说‘异作异受,此作此受’,跟你这些过失是不同的!
譬如有人想要烧毁聚落,在干草堆中放了一粒小火种,因为这个小火次第转生的缘故,而能烧及一两百里的范围;
村主就去探求火的来源,找到放火的人,就问他说:‘你这个粗弊的恶人!为什么要烧这个大村?’
那个人就说:‘其实不是我烧掉的呀! 为什么呢? 我所放的火,很快就灭去了,所烧掉的只有一把草而已!如今我顶多赔你两把草,其他烧掉的不关我的事,不应该叫我赔偿!’
这个时候村主又斥责说:‘你这个愚痴人!正因为你的小火,次第转生大火,慢慢的就可以烧到一两百里外,事情就是因你而起的,为何不是你负责赔偿呢?’
虽然都知道是异作异烧,但是因为前后相似相续不断,所以放火的人得罪! 前后世不同的善恶五阴也是相同的道理:受报时后的五阴,虽然刚开始没有作什么善恶业,但是因为从过去世作了善恶业,前后次第相续而出生,所以说后世五阴要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