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律》卷九中记载,尼师坛是护身、护衣、护僧之床耨,故制之。《十诵律》卷十八中说,未敷尼师坛不得坐卧于大众之卧具上。
其颜色与三衣相同,可用青、黑、木兰三色。若以新布裁制,可作二层或三层。取旧布缝制者,可作四层。新作尼师坛时,须取旧者之坚好处缝贴在中央或四边。另依《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六载,尼师但那之颜色,或青,或泥,或赤。
其大小亦因个人身体不同而有异,律典中以长为佛陀二搩手、广一搩手半为本制。依《摩诃僧祇律》卷二十四中记载,佛陀一搩手等于二尺四寸。如果比丘之躯体大于常人,其所持用之尼师坛亦可增广。
中古以来,南海诸僧以尼师坛为礼拜之用具,中国、日本皆承此风,道宣、义净诸师曾加以批评。如《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三记载:“礼拜敷其坐具,五天所不见行。致敬起为三礼,四部冈窥其事。凡为礼者拜敷法式,如别章所陈。其坐具法,割截为之,必须复作,制令安叶。度量不暇详悉。其所须者,但拟眠卧之时护他毡席。若用他物,新故并须安替。如其己物,故则不须。勿令污染亏损信施。非为礼拜。南海诸僧,人持一布,长三五尺,叠若食巾,礼拜用替膝头,行时搭在肩上。西国苾刍来见。咸皆莞而笑也。”
然而,此制至今仍被沿用,而于礼佛或礼拜师长时敷用尼师坛。且有一定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