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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迦牟尼佛主张不偷盗的意义何在

2015-12-14 浏览次数:242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不与而取他物,暗中取得,名之为偷盗(梵语adattadana)。物物有主,非分之财,求之不得犯偷盗大丧良知,非义也,不能入佛道。
 
  若偷取、劫取、骗取、胁取、恶性赌博、经济犯罪、偷税,走法律漏洞皆犯偷盗之嫌。偷盗(梵语adattadana)之罪报轻重有别,若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盗五钱是属于重罪。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是属于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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