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必须是佛教组织(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才可以办佛教流通处,比喻居士林、寺院、佛教协会。有些居士在家里办了佛教流通处,其向工商部门申请批的却是经营工艺品,先不论有什么功德,首先他(她)便违犯了戒律——妄语戒,根本就没有功德可言。而且更加严重的是违反了宗教政策,不是在宗教活动场所搞宗教活动,破坏了佛教的良好形象。另外还有些社会上的人,也经营佛教物品(他们向工商部门申批的也是经营工艺品),牟取暴利,这严重干扰了佛教的整体形象。我们有机会会向政府反映这个情况,杜绝类似的情况出现,已保证佛教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相信政府会支持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