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佛教协会,哈尔滨佛学院:
为继续推动全省佛教界学习经典、研究经典、宣讲经典的风气,我会拟于今年7月举办 “2021年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
为做好本次讲经交流会的相关活动和讲经法师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慈悲·圆融·宏博”——“2021年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
二、宣讲内容
(一)宣讲题目。
1、如何建立信仰;
2、如何安顿身心;
3、如何依教修学;
4、如何认识因果;
5、如何利益众生。
(二)所依经典。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佛说阿弥陀经》、《华严经·普贤菩萨行愿品》、《法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楞严经·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章》、《六祖坛经》、《佛遗教经》、《佛说四十二章经》、《佛说十善业道经》、《佛说八大人觉经》、《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善生经》、《地藏菩萨本愿经》、《胜鬘经》、《维摩诘所说经》等。
三、讲经要求
(一)在讲经中,讲经法师的宣讲题目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讲经内容应以问题为导向,以经典为依据,以信众为旨归。
(二)对经典理解正确、观点明确、把握准确。
(三)阐述逻辑清晰,条理清楚。
(四)语言生动,明白晓畅,深入浅出。
(五)注重威仪,展现时代风貌。
(六)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七)每位讲经法师宣讲时间20分钟,其中15分钟讲经,5分钟回答评委和听众的提问。
四、推选工作
请有关市(地)佛教协会、哈尔滨佛学院,根据本次讲经交流会讲经要求,做好“2021年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推选工作。在推选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推选的质量关,选拔真正优秀讲经法师参加本次讲经交流会。
五、推荐工作
(一)推荐原则。
1、“注重推出新人才,不搞重复推荐”。即参加过“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的讲经法师,不提倡再作为本次讲经交流会讲经法师的推荐对象。
2、推荐对象应为省内合法寺院常住人员,与寺院有关联的常住外省寺院人员不能作为本次讲经交流会讲经法师的推荐对象,要注重培养、锻炼本省的讲经人才。
3、在管理上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教务活动中违反教义教规、不坚持正信正行的寺院中,不能推荐讲经法师及观摩人员,以促进佛教寺院及教职人员的自身建设。
(二)推荐名额。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哈尔滨佛学院分别推荐一名优秀讲经法师。
(三)报送时间。有关市(地)佛教协会、哈尔滨佛学院,务必于7月2日前将推荐参加“2021年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讲经法师名单(包括讲经法师简历及宣讲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省佛教协会邮箱。
(四)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佛教协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