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佛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通知
吉佛字〔2021〕18号
各市(州)佛教协会,梅河口市佛教协会,全省佛教活动场所:
面对冬春季以来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我省佛教界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识大体、顾大局、勇担当、克时艰,于2021年1月11日再次施行“双暂停”措施,为助力疫情防控积极奉献爱心,以坚决果断的态度和切实有力的行动,巩固了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彰显了佛教爱国利民、慈悲济世的大乘精神和优良传统。
基于我省全域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的良好成效及向好态势不断巩固的实际情况,为满足信教群众合理必要的宗教生活需求,吉林省宗教事务局于2021年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的通知》(吉宗明电〔2021〕3号),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自通知日起可有序恢复开放。
全省佛教活动场所要在属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领导及当地佛教协会的指导下,根据我会《关于转发吉林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全省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场所的通知〉的通知》(吉佛字〔2020〕27号)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全省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指南》,有序恢复开放,维护我省佛教领域安全稳定。
各地佛教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履行职能,将辖区佛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的有关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我会,我会将根据各地佛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特此通知。
吉林省佛教协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