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佛教协会第十三届传授三坛大戒法会报单
2015年陕西省西安市大兴善寺暨罔极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通启
为禀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续佛慧命,接引后学,绍隆佛种,西安市佛教协会提出申请,我会报陕西省宗教局同意并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拟于今年秋季举办我省第十三届传授三坛大戒法会,在西安大兴善寺、罔极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现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
一、 传戒时间、地点和规模:
拟于2015年9月5日至10月4日(农历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至八月二十二日),在西安大兴善寺和罔极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戒期30天。男女新戒各350名。
二、 传戒诸师:
(一)大兴善寺男众戒场:
得戒和尚:宽旭律师(西安市大兴善寺方丈)
羯磨阿阇黎:澈性律师(宝鸡市扶风大明寺方丈)
教授阿阇黎:续学律师(汉中市万寿寺方丈)
尊证阿阇黎:
谛性律师(西安市户县草堂寺方丈)
本昌律师(西安市长安香积寺方丈)
宽容律师(安徽省潜山三祖寺住持)
宽池律师(西安市长安兴教寺方丈)
宽印律师(西安市长安终南山紫竹林住持)
常礼律师(西安市卧龙寺住持)
宽严律师(西安市长安护国道安寺住持)
开堂:心平律师(江苏省宝华山隆昌律寺方丈)
陪堂:定真律师(江苏省宝华山隆昌律寺监院)
(二)罔极寺女众戒场:
得戒尼和尚:常瑞律师(西安市罔极寺住持)
羯磨阿阇黎:明静律师(广东省云门寺小西天监院)
教授阿阇黎:界斌律师(福建省福安建善寺住持)
尊证阿阇黎:
吉祥律师(西安市云居寺西五前台住持)
果宣律师(西安市终南山观音禅院住持)
演利律师(西安市云居寺西五后台住持)
果平律师(上海市下海庙监院)
圣慧律师(天津市莲宗寺住持)
涵德律师(江西省南昌市地藏寺住持)
义修律师(宝鸡扶风华严寺知客)
开堂:法照律师(福建省惠安晴林寺首座)
陪堂:文芳律师(福建福州罗源小获观音堂维那)
三、受戒资格:
本次传戒法会将按中国佛教协会《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法如律举办,接收新戒原则上以陕西省为主,面向全国。
1、求戒人员必须是经政府依法登记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沙弥尼。
2、求戒人员年龄必须在20至59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男众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女众在寺院修学两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市、县佛教协会推荐受戒(无佛教协会的市、县应由当地宗教工作部门同意)。
3、求戒者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无法律纠纷;六根具足,无残疾,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智力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4、求戒者必须独身。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明复印件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离异、丧偶证明。
5、能背诵《朝暮课诵》,熟悉《沙弥律仪》和《毗尼日用》。
四、报名手续:
求戒沙弥、沙弥尼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受戒申请表》应贴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近期一寸免冠僧装照片,有剃度师意见(号条)并盖章,有所在寺院意见并加盖公章,有所在县、市、省三级佛协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当地没有佛教协会,必须有当地政府宗教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还应持有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包括肝功检查)、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我会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经我会审查合格后,发给《求戒报名通知书》,求戒者凭该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传戒寺院报名。无《求戒报名通知书》者,传戒寺院不予接待。
外省、市(区)求戒人员,必须通过所在省、市(区)的省级佛教协会与我会联系,并接受所在地省级佛教协会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携带相关证件到我会复审;也可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将经所在地省级佛教协会审查同意并盖章后的材料提前寄至我会,经审查合格后,寄发《求戒报名通知书》。未经所在地省级佛教协会报名资格审查的求戒人员,我会不予受理。
戒子报名期间,我会将同传戒寺院统一组织面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堂。
五、受戒费用:
本次传戒法会戒费为两千元整(2000元),三衣卧具、钵由戒场结缘,生活用品自备。
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
陕西省佛教协会地址:西安市大雁塔北广场E座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佛教协会办公室:029-8525 2085(电话)、029-8521 5444(传真)
省佛协联系人:宽严法师(电话:136 2926 5904)
大兴善寺地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西街55号
大兴善寺客堂电话:029-8522 7071
联系人:宏增法师(电话:153 5349 4975)
罔极寺地址:西安市东关炮坊街49号
罔极寺客堂电话:029-8327 2805
联系人:松来法师(电话:136 0920 8210)
陕西省佛教协会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