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宝网青海讯 近日,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全面总结全省和谐寺院建设工作,青海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在全省藏传佛教寺院开展和谐寺院考核评比表彰活动。
此次考评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寺院管理干部、村(牧)支部书记、“三老”人员代表、监评会成员、寺院民管会成员、僧人代表进行综合考评,实事求是地确定寺院优、良、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结果由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后报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审核,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审核后报县委审批,并报州市党委统战部备案后,上报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
此次活动将表彰先进寺院10个,先进僧尼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