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大"宗教与社会和谐建设"课题组赴厦门佛协调研
厦门市人大侨外委主任陈鸿萍讲话
南普陀寺方丈则悟法师发言
座谈会现场
佛宝网福建讯 2015年5月19日上午8点30分,为了推动和挖掘宗教在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厦门市人大侨外委主任陈鸿萍,厦门市民宗局副局长黄镇辉,民宗局一处处长沈仲勇,厦门市人大侨外委秘书处调研员曾林华,人大侨外委副处长贺嘉旎,厦门市民宗局主任科员陈彬煌,人大侨外委秘书处干部林丽雅赴厦门市佛教协会就“宗教与社会和谐建设”课题进行专题调研。南普陀寺方丈则悟法师、厦门市佛协常务副会长定恒法师、驻会副会长法云法师、副会长普端法师、副会长兼秘书长净心法师、副秘书长明德法师、仁慈法师参加座谈并一一发言。
座谈中,则悟法师谈到佛教教义中蕴含的和谐理念,一是,佛教的三世因果观即是在当下存在,鼓励大家积极向上向善;二是,佛教的平等观,即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理念,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中有着重大作用;三是,佛教的慈悲观,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菩萨奉献精神,多一分慈悲,少一分怨憎;四是,佛教的报恩理念,上报四重恩,即佛恩、国土恩、父母恩、众生恩,与社会道德和谐理念息息相关。南普陀寺提倡文明敬香、取消门票、垃圾不落地等做法,也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积极好评,成为净化身心的清净道场。在美丽厦门、和谐厦门、和谐社会的创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定恒法师、普端法师、明德法师、仁慈法师、净心法师分别就佛教教义,具体做法、特色和亮点,以及在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建议等方面作了充分发言。
黄镇辉指出,“宗教与社会和谐建设”课题,对佛教的发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在寺院自身的完善、信众素质的提高、佛教对社会的影响等方面与和谐社会有着密切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如何发挥佛教更大的作用值得深入思考。
陈鸿萍主任表示,此次座谈大家的发言非常好,会后将进一步整理,转化为实践,反馈给政府,向社会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