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宝网内蒙古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关于转发〈中国佛教协会关于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的通知〉的通知》精神,通辽市佛教协会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迅速展开工作,为自治区佛教协会顺利颁证奠定基础。
一是专门安排部署。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向全市各寺庙及时转发了自治区佛教协会《关于转发〈中国佛教协会关于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寺庙充分认识此次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组织抓好颁证工作落实。
二是认真统计上报佛教教职人员信息。认真统计当地各寺庙已备案佛教教职人员的身份证用名、法名等资料,并按要求上报了备案人员的电子版照片,确保信息完整。
三是严格进行审核。市佛教协会对上报的信息统计情况进行复查,特别对离开场所和已故的人员实行重点核实,对填报不准确及时予以纠正,确定全市佛教教职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四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宣传颁发证书的意义,要求教职人员要靠学习、修行、持戒去成就功德,要端正言行举止,要让信教群众信服,还要自觉接受并经得起社会舆论的监督,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