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盟佛协召开"传达中佛协九代会精神"会议
会议现场
佛宝网内蒙古讯 为切实做好藏传佛教传播活动的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各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2015年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佛教协会组织阿拉善盟各藏传佛教寺管会主任召开代表大会,会议全文传达了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5年佛教、道教若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此次会议共有17名藏传佛教寺管会主任参加,阿拉善盟民宗局相关领导及盟局国保支队政委红卫星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阿盟佛教协会会长旦增活佛全文传达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的通知》,与会代表认真听取通知内容,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其次,由阿拉善盟民族宗教事务局相关领导组织学习国家宗教事务局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详细传达了《2015年佛教若干工作的通知》,民宗局对阿拉善盟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表示,今后各寺管会主任要继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阿拉善发挥积极作用。
会上,由阿拉善盟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红卫星对各寺管会主任进行爱国爱教教育,传达了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对藏传佛教在内地传播活动加强管理的意见》。并指出,藏传佛教在内地传播是与维护国家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紧密联系的,各寺管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为指导,认真履行《宗教事务条例》,严格按照宗教事务管理原则和措施遵照执行。阿拉善盟各宗教界人士继续发挥好在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方面的纽带作用,不断弘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为建设文明、和谐的阿拉善做出贡献。
会上,旦增活佛表示:现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既民主又宽松,宗教人士的生活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今后我们将认真执行各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开展各项宗教活动,以爱国爱教之心、兴利国利民之荣,为阿拉善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各寺管会主任也纷纷表示要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认真抓好各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阿拉善盟宗教活动依法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