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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肉身佛像流失日本 多方追索十余年未果

2015-05-06 浏览次数:44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千年肉身佛迷踪

漳州龙文区步文镇玄坛宫村,四周高楼林立,一座立交桥从小村边盘旋而过,这是一个毗邻漳州老城区的城中村。

谁能想到,100多年前,这个默默无闻的小村发生的一起神秘失窃案会在今天发酵,引发国际关注。

逝去的老人留下一个故事:1911年的一天夜里,村里的活佛宫突然灯火通明,里面供奉的一尊千年肉身佛离奇失窃,随之消失的还有两个在当地行医的日本人。

而在千里之外的湖南南岳镇,也盛传着一个几乎相同的故事:有日本间谍伪装成牙医,数次为南台寺老和尚治疗牙病,获取信任之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走了寺里的一尊肉身佛。

近日,海都记者展开调查,独家获得89岁退休教师黄戴德研究肉身佛的手稿、信件以及录音资料,当年正是他找到了已被洪水冲垮的活佛宫遗址,揭开了石头希迁肉身的百年迷踪。

漳州千年肉身佛流失日本

玄坛宫村活佛宫,对面住着一户人家,女主人名叫陈李颂(1889—1941年)。

1911年夏天的一个凌晨,陈李颂早起后正要做早饭,忽然看见活佛宫里天未亮便烛光通明,这很不寻常,迫使她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活,走进活佛宫去看个究竟。

陈李颂走进一看,吓了一跳,庙里的“和尚干”不见了。“和尚干”即肉身佛,当地村民习惯将它称为“和尚干”,“干”在闽南语中意为干枯不腐之意。

之后几十年,陈李颂经常跟村人提起自己的亲眼所见,尤其常跟儿子林满池说起,所以在母亲去世后,林满池也常跟人讲起这件怪事。

“和尚干被偷的时候,我大哥刚生下不到一个月”,林满池的大哥林敢糟,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是1911年6月9日。

村民木桂的母亲也曾向儿子说起,“和尚干被偷走的凌晨,宫内烛火通明”,应该是个佛教徒干的,在偷和尚干时燃烛上香是一个正常的举动。

村民林旺已(1911—1998年)曾对人说,肉身佛供在一个大木龛中,消失的那天,村民们发现在村里行医的两个日本人也消失了,“肉身佛和石蛤蟆一块被日本人偷走,日本人偷走到厦门后,下船回日本,石蛤蟆只到厦门就掉下海去了”。

上世纪60年代一场洪灾,活佛宫被冲塌后,村里只有几个老人偶尔零星提及当年的往事。随着老人们的不断离世,离奇消失的肉身佛也渐渐淡出村民的视野。

退休老师的发现

肉身佛重回玄坛宫村村民视线时已隔近百年,村里人看不到真身,只有一张照片的复印件,村民捐款依照片塑了雕像,供奉在村口的正一灵宫,而这一切要归功于一位退休老师的发现。

1997年年初,漳州工业学校退休教师黄戴德无意中在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发现日本有一尊肉身佛可能是1911年从漳州活佛宫流出的。文章还提及,因为专家多次到漳州调查,未能找到活佛宫遗址,无法完全佐证这一消息。

当时,来漳州寻找活佛宫遗址的是时任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长的吴立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日籍华裔教授滕颖。黄戴德决心完成专家们未能完成的事情,可偌大的漳州,他怎么去找到一座活佛宫呢?

黄戴德现年已经89岁,海都记者近日找到他的住所时,他因年迈多病,已经很久不出门了,而研究玄坛宫村肉身佛是18年前的事情,因为担心细节出错,他翻出厚厚一沓已经泛黄的手写调查日记和数盒录音材料,还向海都记者提供了他与海内外研究学者交流的信件。

“当时我找活佛宫,距离肉身佛流失已经过去八十多年,如果能找到,当地一些老人多少还有些记忆”,因为此前编写《漳州寺庙行》,黄戴德对当地寺庙的变迁颇为了解。

花了好几个月,黄戴德最终打听到龙文区步文镇玄坛宫村曾有一尊肉身佛被日本人偷走。1997年4月至6月,黄戴德先后四次到村里访问老人,他带上了录音机、照相机,记录下了老人们的所见所闻。

黄戴德将数个月的调查结果迅速写信给在北京的吴立民,半个月多月后,滕颖给黄戴德回信。信中,滕颖称马上要去日本联系肉身佛回归工作,让黄戴德把调查的照片、遗址草图等发给她,并随信附了一张在日本发现的肉身佛照片复印件。

如今,这张肉身和尚照片的复印件被安放在正一灵宫,正一灵宫原本与活佛宫紧挨着,活佛宫遗址如今只剩下一块长方形的“拜石”。2012年正一灵宫翻修后,依照片塑的石头希迁雕像就供奉在这里:脸瘦、耳长、眉浓,盘腿坐着,双手安详地放在双腿之上。为了安全起见,雕像还用玻璃罩着,上面写着一副对联,上联为“华夏东瀛遍漉慈悲泽众生”,下联为“沧海桑田不忘山兜是故地”。

正一灵宫的管理员陈建漳,今年已经八十多岁,他几乎每天都在庙里。庙里光线昏暗,老人弓着背从玻璃罩前抽出肉身佛黑白照,左手握着照片,右手迅速在上面擦拭了一遍,这尊肉身佛一直是老人心里打不开的结。

肉身佛属谁家之谜

陈建漳也许没有想到,村里肉身佛的神秘失窃案,在远隔千里的湖南还有另外的版本和传言,不少情节惊人地相似。

相传在1938年,抗战爆发后,湖南南岳镇的大街上新开了一家“衡岳诊所”,诊所的主人四十多岁,两鬓发白,眼睛盯着对面衡山上的南台寺。某一日,南台寺上的一件“宝物”——石头希迁和尚的肉身忽然不见了。

希迁和尚俗姓陈,广东端州高要人,他是禅宗六祖慧能门下行思的传法弟子,禅宗高僧,唐德宗赐希迁谥号“无际大师”。唐代晚期(790年)圆寂于南台寺,相传死后尸体并未腐烂,弟子和信徒遂建庙供奉肉身佛。

1974年,香港《快报》报道称,“无际大师肉身供奉东瀛”,抗战期间被一个日本牙医偷运至日本。这个牙医就是那个开“衡岳诊所”的渡边四郎,他原是日本间谍。这一说法随后被一篇名为《离奇的南岳高僧肉身被劫事件》的文章详细演绎,文章说牙医数次为南台寺老和尚治疗牙病,获取信任之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肉身佛偷走。尽管后来被国民党军方发现,但牙医又数次利用当地丧事之机,将肉身佛神不知鬼不觉地装入棺材,突破了重重封锁,最终运入日本的“总持寺”。

另一种说法是,日本牙医山崎彪,在1911年把南台寺的无际大师肉身运到了日本。相比上一个版本,所运之物及所运地点没变,但人物由渡边四郎换成了山崎彪,时间改在了1911年。运送的具体情节也发生了变化:据记载,1911年山崎彪云游至南台寺,看到几个士兵欲毁掉肉身佛,山崎彪觉得此物珍贵,随后花了些钱财,制止了这一行为。山崎彪担心士兵再将肉身佛破坏,便将其运至日本。五年后,肉身佛在日本展出,震撼日本佛教界。相比上一个传言,山崎彪运送动机得到“美化”,运送过程则略去不提。

虽然这些说法均未得到证实,但其中许多人物、地点和时间是有据可查的,比如提及的湖南福建两地流失的肉身佛均名为石头希迁,涉及的日本人均有山崎彪。

多方努力追索十余年未果

正当湖南、漳州两地陷入关于肉身佛是谁家之争的时候,在日本横滨市鹤见区,一座名为“总持寺”的佛教庙宇里,信徒们正顶礼膜拜着一尊肉身佛。很长一段时间,很多人并不知道这尊肉身佛的过往,直到山崎彪在1924年写下《无际大师之由来》一文。

海都记者获得的一份《无际大师之由来》日文复印材料内容显示:1911年,日本牙医山崎彪父子在福建漳州龙文区行医,当时正值辛亥革命,担心这么重要的文物毁于战火,他们便将原本供奉在漳州活佛宫的肉身佛带走,从漳州绕经厦门,然后从厦门乘船经台湾淡水渡海抵达日本。

当山崎彪父子在活佛宫捧起肉身佛时,看到坐龛下方写着“石头希迁”几个大字,总之肉身佛流失日本后,一直被当作是圆寂于湖南南台寺的“无际大师”石头希迁。

随着二战的爆发,流失在日本的肉身佛也经历多次转折和危机,甚至很长一段时间淡出了日本民众的视线。直到1960年9月28日,日本研究舍利子的专家松本昭一次意外发现,才让肉身佛再次引起关注。松本昭在之后日本佛教相关论著中,详细记述了石头希迁肉身从漳州活佛宫到日本后的转移情况。这尊肉身佛被山崎彪父子私自带到日本后,先由京都大学博物馆收藏了十二年,其间在日本大正博览会展出。后来日本成立“石头和尚无际大师仰赞会”,东京青梅铁路开通后,又将大师肉身请到青梅,信徒平野喜吉在青梅石头山建庙供奉,山畸彪就在此庙出家,管理寺庙。

多次在日本转移

二战期间,该庙作为医院被日军占用。二战结束后,仰赞会解散,山畸彪、平野善吉等先后死亡,庙无人管,肉身佛最后转由平野善吉长子平野善一郎保管。

1961年,“日本肉身研究小组”花了5万日元买下肉身,转移至早稻田大学,后又转至新泻大学。在日本辗转多年后, 这尊肉身佛于1975年从新潟大学医学部转送日本横滨总持寺,作为祖师在寺里供奉。也正是此时,香港《快报》刊发了相关报道,引发关注。

面对这尊肉身佛真实身份的争议,黄戴德援引滕颖教授的观点说,日本专家在肉身佛手臂处发现了唐宋年间的苎(zhù)麻,推测山崎彪带走的肉身佛很可能是与“无际大师”石头希迁相同年代的和尚真身。

漳州芗城区佛教会副会长庄宗沛认为,佛教界僧侣法号同名的很多,有可能两个人刚好重名。庄宗沛的说法与吴立民的观点不谋而合,吴立民称,在南岳无际大师的墓中也找不到任何被迁运的痕迹,另外石头希迁肉身在抗战期间被日本人盗走一说,“纯属传闻,查无实据”。

黄戴德还指出,无际大师石头希迁其实根本没有留下肉身,他引用宋代陈田夫所著的《南岳总胜集》加以佐证,陈田夫在文中的楚宁寺篇写到“在庙西十五里,乃南台迁禅师瘗骨处”,“这句话的意思是,无际大师石头希迁遗骨埋在楚宁寺西十五里,这说明他根本没有留下肉身”。

不过,湖南佛教协会副会长、曾任南台寺代理方丈的怀梵法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当年的调查不够全面,“应该更科学地讨论这个问题”,日本的这尊肉身佛应是无际大师。海都记者电话联系怀梵法师,希望他能够更加详细阐述观点,不过他婉拒了。

政协委员提案追索

2003年前后,漳州各界意识到这尊千年肉身佛对于漳州的意义,于是设法从日本方面请回,不过追索十余年未果。

当年参与追索的黄戴德、庄宗沛等,分析背后失败的原因,不过谁也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专家分析认为,通过国际公约追索的可能性很小。

1995年,日本总持寺时任负责人斋藤信义表示愿归还“肉身和尚”的意向。同年,日中友好协会事务局局长酒井诚专程来华与中国佛协洽谈送还“肉身和尚”事宜,日中友好协会会长平山郁夫也专门给当时还健在的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赵朴初来信,表示归还“肉身和尚”的条件已经成熟。日本方面要求拿出能够确定“肉身和尚”归属的确凿证据,并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日裔专家藤颖教授负责“肉身和尚”的祖地、身份鉴定工作。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长吴立民还两次专程到漳州调查。

两年后,漳州工业学校退休老教师黄戴德偶然看到吴立民的文章,通过走访取证初步确认日本欲归还的“肉身和尚”来自漳州龙文区玄坛宫村,之后专家对活佛宫遗址进行考古挖掘,但无挖掘到重要的物件。

“当时一度引起漳州政协等相关部门的重视,曾经酝酿成立专门机构”,2003年时任漳州市政协委员的庄宗沛和南山寺住持普法大和尚联合提议,迎请“肉身和尚”回国事宜。不过,十多年过去了,请回一事至今无实质性进展。

庄宗沛称,当时在各方学者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日本横滨总持寺供奉的“肉身和尚”即来自漳州的玄坛宫村后,他以政协委员的名义提交了请回“肉身和尚”的提案。

“请回的目的是,这是国宝,对提升漳州知名度具有重要价值,而且也是众多信众的愿望”,庄宗沛称,当时漳州市政协、龙文区有关部门还有漳州南山寺等都积极参与进来,并召开大会,大家设法从日本请回这尊“肉身和尚”。黄戴德当时也参加那次大会,“当时大会大家讨论得很激烈,不过最后方案并没有往上送”,在黄戴德看来,这涉及外交上的事情,民间的社团组织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

而在庄宗沛分析看来,最终未能追索成功,其中还有许多原因:一是,佛教界有一种声音认为不必拘泥肉身佛供奉在哪里;二是,日本横滨总持寺负责人是三年一次换届,“这届负责人谈好好的,准备要送回来的时候,又换届了”,由此追索肉身佛开展起来很复杂。

2015年4月26日上午,龙文区玄坛宫村的信众们来到正一灵宫,几个少年跟在长者身后,他们在“肉身和尚”雕像面前,焚香祈祷,好动的少年大声颠倒顺序念着雕像玻璃罩上的对联,“沧海桑田不忘山兜是故地/华夏东瀛遍漉慈悲泽众生”,长者吆喝不要吵闹,庙里顿时只剩下喃喃的祈祷声。

流失文物漫漫回家路

国宝流失他国多年,而追索一事也被提上日程。

据新华每日电讯2013年报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显示,在47个国家的二百多家博物馆中有中国文物164万件,而民间藏中国文物是馆藏数量的10倍之多。

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对海外流失文物的追索,也日渐成为热点问题。

但我们不禁怀揣一问:漫漫追索之际,遇何困境?而文物流失海外,何时能回家?

流失文物之分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映京在中国人民大学求学期间,曾专门就海外文物的追索问题展开研究并发表相关论文。他称,我国流失海外的文物大致可分这几类:

第一,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在历次侵略战争中被各列强所掠夺的文物,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在圆明园的劫掠。

第二,清末民初,由于政局动荡和缺乏相关法律保护,被其他国家、个人或者机构以种种手段收买或骗取的大量文物,其中以敦煌文物的流失最为典型。

第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军队在中国战场上大肆掠夺的文物。

第四,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后通过走私流出国境的文物。

国际公约之束缚

目前,国际社会已制定打击文物犯罪、促进非法流失文物返还的国际条约。新京报今年曾报出,如1954年的《海牙公约》,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1970年公约”),以及1995年通过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简称“1995年公约”)等。其中,“1970年公约”迄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批准加入,是目前最重要的控制文物非法流转的国际公约。

有了国际公约的制衡,中国流失文物的追索就有了“保护伞”?其实不然。

新华每日电讯曾提及,据1970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签署的国际间共同保护文物与合法管制文物进出口协定,私藏赃物者必须将文物归还原主。

虽然有相应的国际公约作为法理依据,但在操作中一直存在两种争议:一种认为文物是属于全世界人类的财富,应该被存放在一个最有利于其保护的博物馆,而不应该为文物国籍争论;更多的人认为,文物身上承载着该民族的文化记忆,应当回归所属国,而不是飘零在世界各地的文化符号。

此外,还有不少商家乘机抬高中国流失文物在国际拍卖市场上的价格,人为提高了文物“回家”的难度。如1985年兽首首次拍卖时,价格不过每具500美元,到了2009年,鼠首、兔首在巴黎拍卖时成交价格分别为1400万欧元,再加上手续费,总买价高达3140万欧元。

文物回归之途径

而今,我国的文物回流形式大致有依法索回、国家购买、民间购买和捐赠等路径。

吴映京称,上述的第二类文物,由于在当时缺乏法律依据,且大多比较分散,加之年代久远难以取证,不适于使用法律或外交手段进行文物的追索,而且也不属于公约所保护的文物范围。

而日本没有参加“1970年公约”、“1995年公约”两个国际公约,按照国际法规则,其作为非缔约国则不承担国际公约下的义务。而日本所参加的1954年《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即“海牙公约”)仅适用于武装冲突情况下的文物追索,而漳州肉身佛丢失的1911年,日本并未与中国处于交战状态,属于和平时期的被盗。因此,通过国际公约追索流失文物的可能性很小。

在国际法不可行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还可以考虑的是文物流入国本国的法律体系下是否可以追索,如2001年我国曾通过参与在美国纽约法院的司法诉讼,从美国追索回“王处直墓被盗武士浮雕像”,与之可比的如二战时期在日的劳工索赔,实际上依据的也是日本国内法律;从非法律的角度,可能可以考虑的包括商业回购、民间协商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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