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宝网北京讯 2015年4月29日,中国佛教协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的通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于今年4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回顾总结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以来的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研究部署了未来五年的主要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修订案)》,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决议》;在认真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和新一届领导机构。
根据会议决议,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和全国佛教界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通过召开会议、举行座谈、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俞正声主席的重要讲话,学习领会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蒋坚永副局长的重要讲话和学诚会长在闭幕式上的讲话,以及会议通过的文件、决议。
(二)充分运用佛教期刊、网站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采取专题、专栏、撰写评论文章等形式,广泛宣传本次会议,使会议精神在佛教界深入人心,真正发挥指导作用。
(三)各地佛教界以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团体、本院校、本寺院、本单位的长远工作规划,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发挥佛教积极作用的新途径,以信仰建设为核心、道风建设为根我、人才建设为关键、教制建设为基础、组织建设为保证、文化建设为纽带,不负使命,勇于担当,不断推动佛教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将本地区学习贯彻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5年7月底前报告中国佛教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