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某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春节期间寺院“头香”、“头钟”一事,浙江省佛教界纷纷采取行动,不赞成这一做法。
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浙江省佛教协会及时转发中佛协有关烧头香事件的声明;二是相关市县佛教协会调查了解核实有关寺院参与拍卖情况;三是引导相关寺院将拍卖所得以适当方式退还给买主;四是引导相关寺院在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发表声明,明确表示不赞成这一有损佛教形象的商业行为;五是相关市县佛教协会进一步查清责任、深化处理意见,消除影响,并号召佛教界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寺院的管理。
目前,浙江省有关场所都停止了“头香”、“头钟”的拍卖活动,宗教领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