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召开
山东省宗教局新闻发言人、巡视员刘爱民通报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人员展示宗教活动场所挂牌示例
山东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公开表(部分)
2014年11月20日,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在济南召开“山东省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山东省宗教局新闻发言人、巡视员刘爱民向媒体通报了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简要介绍了全省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等中央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山东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全省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了涉及佛道教寺观管理有关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山东全省共查处乱建寺观等非法活动170余起,整治“假僧假道”行为55起99人次,纠正、理顺寺观管理体制37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举行此次通报会,旨在进一步强化媒体和社会监督,提高信众和游客对佛道教场所的鉴别能力,推进国宗发[2012]41号文件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会上,山东省宗教局有关负责人还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并呼吁有关媒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全省贯彻落实国宗发[2012]41号文件精神等工作,推动建立和实行“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全方位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全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山东省宗教局把推进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公开,作为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宗发[2012]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配套措施来抓,在国家宗教局的指导下,重点实施了佛道教寺观公告、网上查询和场所挂牌等工作。4月份,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了全省依法登记的214处佛教寺庙和87处道教宫观的基本信息,包括场所名称、登记证号、所在地址、负责人,以及各市的监督电话;作为全国首批4个省(直辖市)之一,在国家宗教局网站实现了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的公开查询;11月份,全面完成了依法登记的佛道教寺观统一悬挂标识牌工作。
据了解,这214处佛教寺庙均为汉语系寺庙,都是汉传佛教(国内佛教分为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上座部佛教);87处道教宫观全部为全真派(国内道教主要分为全真派和正一派),山东省目前没有正一派的道教宫观。
国家宗教局将山东省纳入了全国首批公布的4个省(直辖市)之一,并将信息全部录入了国家宗教局网站和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网站,实现了省佛道教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公开查询。在此基础上,山东省为所有依法登记的佛道教寺观统一制作了标识牌,并悬挂在宗教活动场所醒目位置。
据悉,山东省宗教局将采取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违规问题整改追踪等措施,深化开展涉及佛道教寺观管理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山东省宗教局希望通过信息公开能够进一步强化媒体和社会监督,提高信众和游客对佛道教场所的鉴别能力,挤压非宗教活动场所、假僧假道等借教敛财行为的空间,保护佛道教界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