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佛教协会召开第六届代表会议
祈福法会
佛宝网济南讯 12月14日,济南市佛教协会召开第六次代表会议。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于红,市委统战部正处级领导干部宛岳,山东省佛教协会仁昌法师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济南市佛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协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
济南市佛教协会第六届理事会
会长:弘庵
副会长:陶书同(常务)弘恩 常净 则望 同圣 付立斌
秘书长:弘恩(兼任)
副秘书长:何鹏 惟作 庞云 圣进 李静东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于红充分肯定济南市佛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所做工作,对新一届理事会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多作贡献; 要常态化抓好宗教场所“四进”活动,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抓住团体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强化团体制度建设这个保障,夯实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这个基础。
正处级领导干部宛岳在闭幕式上强调,一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在新时代发展中彰显新担当;二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同心同向同行中彰显新使命;三要增强法治意识,在规范管理中彰显新发展;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中彰显新作为;五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培养中彰显新特色;六要做好公益慈善工作,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彰显新境界。
会议期间,济南市佛教协会向全市佛教界发出学习中国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倡议。新任领导班子一致表示,将高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法律法规,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和“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聘请市佛教协会法律顾问汪洋白雪律师(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