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天津市委统战部、天津市民族宗教委召开《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宣传贯彻推动会。天津市委、天津市委统战部部长冀国强出席并讲话。
冀国强指出,制定出台《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时代基层宗教治理工作、解决宗教领域实际问题的迫切需要。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不断提升天津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加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完善宗教工作机制,创新宗教治理方式,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推进天津市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宗教领域存在问题。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部门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会上,天津市民族宗教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条例》进行了说明。天津市有关部门,各区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天津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