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佛教协会关于有序恢复开放佛教活动场所做好佛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佛教协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佛教协会(筹):
按照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有序恢复开放佛教活动场所、做好佛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有序恢复开放佛教活动场所。各佛教活动场所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下,可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恢复开放。场所恢复开放前须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场所申报、乡镇审核、统战或宗教工作部门同意并征求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后,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先恢复开放。
2.合理安排宗教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宗教活动,一是减少非必要的集体宗教活动,减少参加集体宗教活动的人员,减少集体宗教活动时间,避免人员集聚;二是暂不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包括超过佛教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佛教活动场所外的大型宗教活动、跨地区的大型宗教活动;三是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紧抓实各项防控举措。经常开窗通风,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做好测温、登记、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规范使用实名登记、健康码核验等手段,认真排查并消除病毒传播隐患。
3.统筹安排佛教院校复课。佛教院校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确定的普通高校开学时间统筹安排,结合实际错层次、错区域、错时复课,按照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4.做好“教内帮扶”工作。各地佛教界要关心受疫情影响出现生活困难的佛教活动场所和佛教教职人员,以适当方式帮助其渡过难关,互帮互助,开展好“大手拉小手”教内帮扶活动。
请各佛教协会、佛教院校、佛教活动场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切实担负起有序恢复开放佛教活动场所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确保工作到位,确保安全稳定。
福建省佛教协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