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黑龙江省第五批佛教教职人员资格审核认定及培训在哈尔滨极乐寺举行。
2018年12月14日,黑龙江省第五批佛教教职人员资格审核认定及培训在哈尔滨极乐寺举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静波法师及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一处王德光处长、调研员赵红等领导现场监督并指导审核工作。
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既遵循中国佛教的历史传统,又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在宗教领域的实践,是依法管理佛教事务,规范佛教教职人员行为的重要举措,黑龙江省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及省佛教协会始终对此高度重视。健全了管理制度、制定了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分步骤组织全省未经审核备案的出家人进行培训管理,帮助他们国爱教、合法合格的出家人,对违规者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理,不断加强佛教的教制建设,推进佛教教职人员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王德光处长到会讲话,进一步阐述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教职人员守法履责提出了中恳的建议。他表示,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是事关维护佛教形象的一件大事,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区别合法与非法僧人有利的证明。为了佛教教职人员的纯正,有效打击假冒僧人,直接关系着佛教教职人员的切身权益和佛教教职人员合格合法队伍的建设。他希望佛教教职人员一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二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三要作一名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管理上有能力的优秀僧人。四要发挥佛教优良传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佛教界的贡献。
静波会长对新认定的教职人员提出殷切期望,他说,僧人的使命是自己解脱并引导众生一起解脱,获得觉悟自在的人生。出家人要守法、守戒,要树立正确的信仰,要有正知正见,要有责任感和担当性。他还告诫出家人,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表现就是按规则办事,永远没有法外之人,没有法外之教,要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佛教教职人员,就必须担当起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的历史责任。
培训仪式后,省佛协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委员会成员按照中国佛教协会新修定的《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对来自全省各个寺院的228名符合初审条件的僧人进行资格审核、就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相关的规定进行了讲解。审核结束后将对通过审核,取得教职人员资格的出家僧人履行认定备案手续。
另悉,会前省佛教协会召开2018年会长办公会议,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一处王德光处长,调研员赵红等到会,倾听佛教诉求,为相关问题答疑解惑。省佛协就《2019年工作计划(讨论稿)》征求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