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佛教协会召开爱国爱教座谈会
佛宝网成都讯 2018年8月6日,成都市佛教协会召开爱国爱教座谈会,积极响应全国性宗教团体关于在宗教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组织学习《国旗法》等法律法规。
成都市民宗局一处调研员唐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成都市佛协副会长演法法师、素慧法师、果芳法师、果证法师、祖道法师,副秘书长能干法师、普华法师、照心法师、济重法师、郭敏及各区(市)县佛教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发言。会议由市佛协秘书长张蓉生主持。
会议学习了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在佛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有利于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和公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自觉地把国家命运、自身命运紧紧连结在一起;有利于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深化对党和国家的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好地继承发扬爱国进步的优良传统,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积极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成都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调研员唐旭东讲话
副会长演法法师、素慧法师在会上发言
副会长果芳法师、果证法师在会上发言
副会长祖道法师在会上发言
秘书长张蓉生宣读《关于在宗教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
区(市)县佛协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成都市民宗局一处调研员唐旭东在座谈会上讲话,鼓励市佛协、区(市)县佛协以及各寺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学习国旗所蕴含的爱国和奋斗精神,增强尊重国旗、爱护国旗、维护国旗尊严的意识。座谈会上,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成都佛教界要积极响应全国性宗教团体的倡议,学习《宪法》、《国旗法》,如法如律地在寺院升挂国旗,学习国旗基本知识和升挂礼仪。
副会长演法法师表示,为了保证国旗的庄严性,团体、寺院要根据《国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升挂国旗制度。
副会长素慧法师认为,成都市佛教界要积极响应倡议。在寺院里升起国旗,也是佛教中国化的重要进程。
副会长祖道法师表示,在寺院中升挂国旗可以增强佛教教职人员对公民身份的认同感。
副会长果芳法师讲到,佛教教职人员要主动承担起国家与社会赋予我们的义务与责任。爱国爱教、服务社会,这些在隆莲法师的思想之中就有很多相关的论述,所以我们也要继续发扬成都佛教优良传统。
副会长果证法师谈到,通过此次会议的学习,进一步认识到在寺庙中升挂国旗的重要性,增强了公识。
郫都区、新都区、彭州市、简阳市、金堂县等佛协负责人表示,区(市)县佛协将积极响应倡议,开展升挂国旗行动,并把此次会议精神、要求传达到各寺院。
座谈会会场
会议要求,成都市佛教界要以此为契机,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组织佛教教职人员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并根据《国旗法》,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升挂国旗的制度。全市佛教界要积极响应全国性宗教团体的倡议,尊重爱护国旗,增强国旗意识,维护国旗尊严。
会议还讨论了全市佛教界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并要求市佛协、各区(市)县佛协要进一步落实团体规章制度,规范佛教场所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结合,建设和谐生态寺院。
会议强调了,全市佛教界要重视新媒体的运用和影响,要运用新媒体平台弘扬佛教文化,引导正信正行,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图片:马运波 撰文:王浩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