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切实提高山东全省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觉悟、道德操守和人文素养,省宗教局自今年起开展全省宗教教职人员大培训活动,拟3年内对全省寺观教堂主要教职人员(教务负责人)进行集中轮训,实现培训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大培训活动由山东省宗教局主办、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协办,分教别、分层次、分批次进行。今年拟举办4期培训班,分别对基督教、伊斯兰教共800名教职人员进行培训。
6月25日下午,山东全省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第一期)在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开班,拉开了大培训活动序幕。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党组书记牟强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宗教局副局长岳富强主持开班式,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孙传军、省宗教局二级巡视员杨林出席开班式。180名基督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教务负责人)和各市民宗局相关业务骨干等近200人参加了首期培训。
牟强在开班式讲话中指出,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是适应新时代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宗教界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宗教教职人员是宗教的重要传承者,是宗教教义的阐释、表述和发展者,在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有着重要影响,发挥着重要作用。他要求,广大宗教教职人员要始终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积极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大力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好联系信教群众的“主渠道”作用,提升引领信教群众始终坚持爱国爱教和中国化方向,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同时,他勉励学员珍惜机会、加强学习,主动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明确具体要求,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升学习培训的实际效果。
首期培训班为期2天,采取集中授课和座谈讨论相结合方式,重点对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方面进行解读,并围绕各宗教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讨交流。(文、图:山东省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