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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工作报告》之: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

2017-11-20 浏览次数:8006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佛宝网讯 自2015年4月本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至今已经两年半。换届以来,本会高举爱国爱教旗帜,按照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确立的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学习领会中共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十八届中央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领全国佛教界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主动适应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新形势,积极协助党和政府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充分发挥佛教积极作用,努力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着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佛教界和信教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佛教界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宗教事务条例》赋予宗教团体的首要职能。换届以来,本会努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参加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组织的研讨班、培训班、座谈会、专题讲座,召开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和本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会长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部室负责人会议,举办部室负责人学习培训活动等多种形式,引领全国佛教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其中央委员会历次会议和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换届以来,本会积极为涉及宗教的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高度重视佛教界和信教群众权益保护工作,代表佛教界对《宗教事务条例》修订以及涉及佛教的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提出意见、建议,一些意见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召开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全面分析佛教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经验,提出对策。近年来,社会媒体上抹黑、戏谑、炒作佛教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对此本会撰写佛教舆情要报,及时向党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表达合理诉求;主动发声,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方向,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应对了十余起媒体炒作佛教事件,并尝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有力维护了佛教的社会形象和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加强教风建设,推动佛教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教风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根本,关系佛教事业的兴衰成败。换届以来,本会高度重视佛教教风建设,召开两次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会议,制定工作规划,修订《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和《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发布《中国佛教协会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倡议书》,举办引礼法师培训班,下大力气推动佛教教风建设。
    规范传戒是加强佛教教风建设的基础工作。换届以来本会对规范传戒工作常抓不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严肃认真对待传戒工作,指导主办传戒法会的省级佛教协会加强对戒子的审核,开展戒前考试试点,严把佛教教职人员入口关。换届以来先后考察批复了15省58所寺院及香港大屿山宝莲禅寺、尼泊尔蓝毗尼中华寺举办传授三坛大戒法会,共计18376人受戒。
    认定、管理教职人员是《宗教事务条例》赋予宗教团体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加强教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换届以来,本会积极履行教职人员管理职能,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为会本部、中国佛学院及在京直属寺院已备案教职人员颁发《教职人员证》,进一步提高佛教教职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开展讲经交流活动,是加强佛教教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换届后,本会将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升格为中国佛教讲经交流会,邀请海内外三大语系佛教界人士作示范讲经,召开讲经交流研讨会,继续开展讲经交流巡讲活动。注重发挥中国佛教讲经交流基地的作用,举办中国佛教讲经研习班、佛教辩经会。总结全国性讲经交流活动开展十年来的成绩和经验,倡议全国佛教界继续大力深入开展讲经交流活动,巩固发展学习经典、宣讲经典的良好风气,引领全国佛教界将主要精力放到持戒修行、闻思经典、弘法利生上来,为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注入生机活力。
    倡导“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是引导信众正信正行的重要内容。指导全国佛教界学习贯彻农业部、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慈悲护生?合理放生”征文活动。设计制作、推广传播“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宣传海报、折页和公益动漫宣传片。各地越来越多有条件的寺院为信众游客免费提供环保香,倡导文明有序敬香礼佛,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三)着力加强佛教文化建设,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发展,重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作用。换届以来,本会领导班子积极响应中央号召,高度重视佛教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措施,致力开创佛教文化建设新局面。
    开展佛教思想建设,从事佛教文化研究,是《宗教事务条例》赋予宗教团体的一项重要职能。换届以来,本会重点推进佛教思想建设,连续两年召开佛教思想建设研讨会,以太虚大师圆寂70周年为契机举办系列纪念活动,编辑出版《人间佛教思想文库》《人间佛教研究丛书》,全面梳理探讨“人间佛教”思想的历史源流、传承脉络、思想内涵、实践经验与未来发展,在全国佛教界进一步倡导和丰富“人间佛教”思想,努力探索建立当代佛教思想体系。
    本会努力办好文化研究机构,搭建文化建设平台,开展佛教文化活动,引领全国佛教界传承弘扬佛教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召开文化艺术委员会会议,制定工作规划,积极推动佛教文化创新发展。推动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整合资源,改善条件,完善制度,提升佛学研究水平,举办各类佛教文化活动二十余场。本会着力理顺金陵刻经处工作机制,与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金陵刻经处成立150周年佛教文化系列活动,使这座在近代中国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百年佛教文化机构重新焕发了活力。充实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力量,与北京市文物部门合力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举办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研讨会、佛教英语夏令营、书法高级研修班、传统文化艺术研修班。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合作举办全国佛教古籍保护管理研修班和全国佛教古籍修复技术培训班,加强佛教古籍的保护、整理、研究、传承,培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综合型人才。本会连续三年举办佛诞节庆祝活动,倡导全国佛教界以“盂兰盆节”为契机弘扬孝亲报恩文化,以“腊八节”为契机弘扬慈悲济世精神,努力发挥佛教文化净化心灵、涵育道德的积极作用。
(四)着力发展佛教教育事业,为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佛教积极作用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佛教之要务,教育为第一。近年来,本会始终把推进人才培养,提升佛教教育水平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换届后专门设立教育培训部,作为职能部门负责联系全国佛教院校,贯彻落实宗教院校“两个办法”。已召开两次佛教教育委员会会议,完成首批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国佛教院校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和学生学位授予工作。为加强师资建设,鼓励和支持留学僧,制定《全国佛教院校“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和《全国佛教院校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试行)》,在浙江、江苏佛教界支持下,设立优秀教师奖教金和留学生奖学金,完善佛教教育激励和支持机制。
    全国现有经国家宗教局批准设立的41所佛教院校。为整合全国佛教教育资源,搭建全国佛教院校交流平台,本会牵头建立了全国佛教院校联席会议机制,已召开两次会议,同时举办全国佛教院校学生论文联合发表会,取得明显成效。
    我国周边一些国家和台湾地区佛教界均开办有佛教大学和佛学院。为学习海外佛教办学经验,加强佛教教育交流,自换届以来,本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对外佛教教育交流活动。先后组织中国佛学院等12所佛教院校赴日本和台湾地区专门进行佛教教育考察交流,撰写了有质量的考察报告。邀请台湾中华人间佛教联合总会组团来大陆专题进行佛教教育交流。接收蒙古国藏传佛教僧侣到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习,协助新加坡佛学院在华招收学僧工作,加强中国佛教与海外佛教人才培养交流互鉴。
    选址和建设中国佛学院新校区是全国佛教界多年来的愿望。在中央领导亲自关怀和北京市大力支持下,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中国佛学院新校区于2016年奠基开工,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地佛教界在经费上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充分体现中国佛教界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充分展示全国佛教界团结一致、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精神风貌。近年来,中国佛学院致力于将“学僧生活丛林化,学修一体化”的教育理念落到实处,将结夏安居与冬季教学禅七纳入学僧学修体系,推进传统丛林生活制度与现代教育体制融合发展。去年,隆重举办中国佛学院成立六十周年纪念活动,回顾光辉历程,总结成功经验,谋划未来发展。
(五)着力开展公益慈善事业,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慈善公益事业是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是坚持佛教中国化的重要内容。2015年换届之后,本会即召开慈善公益委员会会议,制定慈善工作计划,推动佛教慈善公益事业向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两年来,在尼泊尔、西藏日喀则、四川茂县和我国台湾地区发生地震灾害之际,本会发扬慈悲济世精神,举办祈福超荐法会,号召全国佛教界积极投入赈灾工作。
党中央明确提出,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本会响应中央号召,积极参与国务院办公厅为国家宗教局和全国性宗教团体指定的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定点扶贫工作,向全国佛教界发出倡议,确定了1000万元扶贫计划和具体帮扶脱贫项目,六次派人到三都县考察和推进扶贫项目,推动和落实佛教界精准扶贫工作。截至目前,在各地佛教界的大力支持下,已拨付到位600多万元,并完成部分扶贫项目。
    两年来,本会直接捐助及协调捐助善款、物资超过3500万元。各地佛教界以不同形式、通过不同渠道开展了大量慈善公益活动,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着力支持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做好佛教工作,加强三大语系佛教交流合作。
    中国佛教协会代表全国三大语系佛教,关心、支持和做好藏传、南传佛教工作是本会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换届以来,专门成立了藏传南传佛教工作办公室,加强了三大语系佛教之间的联系,加大了工作投入力度。召开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藏传佛教工作,发布《遵规持戒,去伪匡正,共同维护藏传佛教活佛形象》倡议书。配合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完成两批“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上线。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工作。支持藏传佛教界开展教规教义阐释。指导云南省南传上座部佛教界完成帕松列和祜巴升座。支持中国巴利语系高级佛学院立项审批。在南传佛教地区连续两年开展“送袈裟”“送经典”“送温暖”活动。支持云南举办“南传佛教高峰论坛”。会领导亲自带队赴西藏、云南、内蒙古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慈善和调研活动,为条件艰苦、生活困难的寺院、僧人捐赠善款和物资。援助西藏日喀则“4?25”地震受灾寺庙恢复重建,三年共向受灾寺庙捐赠了20套《甘珠尔》、60余部《十万颂般若经》。在上海佛教界支持下,已向西藏偏远地区僧尼捐赠5000件羽绒服。支持甘肃佛学院100万元用于大经堂建设。换届以来,本会共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藏传和南传佛教界捐赠近1000万元善款、物资,巩固加强了三大语系佛教界的团结合作。
(七)着力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和海外联谊,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
    换届以来,本会在对外交流和海外联谊方面继续传承巩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佛教界的传统法谊,重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佛教国家民心相通、文化相融、信仰相连的工作,积极拓展与欧美地区的佛教交流。
    本会精心筹备和组织实施在我国举办的大型国际佛教会议和活动,相继召开了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汉传佛教祖庭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第19次中韩日三国佛教友好交流会议。组团参加了联合国卫塞节大会、第29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大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和平会议、哈萨克斯坦宗教反对恐怖主义国际大会和世界与传统宗教领导人峰会、以色列--亚洲宗教领袖会议、阿塞拜疆巴库人文主义论坛、日本比叡山宗教首脑会议等,特别是走出国门在加拿大多伦多首次主办了中加美三国佛教论坛。通过举办和参加上述国际佛教会议,增强了中国佛教国际影响力,提升了我国佛教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本会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佛教界的双边交流。两年来,本会在全国范围内组团分别赴日本、韩国、泰国、缅甸、柬埔寨、越南、斯里兰卡、新加坡、尼泊尔、不丹、孟加拉、蒙古等国开展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访问交流。其中,加大了与蒙古佛教界交流的力度,实现了佛教界赴不丹“破冰之旅”访问,援助孟加拉佛教界建成阿底峡纪念馆,圆满完成周恩来总理遗愿。特别是重点加强与南亚、东南亚佛教界交往,积极促进佛教界间的澜湄合作交流。
    本会进一步深化与台港澳佛教界的联谊交流。举办海峡两岸暨港澳佛教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祈祷世界和平法会。会领导率团出席台湾中台禅寺开山住持惟觉长老追思赞颂法会,接受台湾南华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位,组团考察台湾佛教教育经验、参加国际供佛斋僧大会、中台世界博物馆落成大典,邀请台湾中国佛教会、中华人间佛教联合总会等大型访问团来大陆访问交流。通过这一系列来来往往的高频率、多层次交流,在当前两岸关系大背景下,更加紧密拉近了两岸佛教一家亲的关系,增强了两岸佛教同宗同源、一脉相承的认同。组团出席香港佛教界举办的回归二十周年纪念活动、“一带一路上的南北传佛教研讨会”、澳门佛教总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进一步加深了香港、澳门佛教界与内地的联系合作。
(八)着力加强本会自身建设,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尊重和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是充分发挥团体职能作用的根本和基础。换届以来,本会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团体自身建设。制定《中国佛教协会关于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的实施细则》,制定修订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善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本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在国家宗教局指导下及时整改问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改善办公条件,持续推动本会白塔寺办公区项目建设,新收回白塔寺西路北侧和中部共6100余平方米建筑,并着手开展翻修改造工作,为更好发挥全国性佛教团体的职能作用提供硬件保障。本会积极做好宣传舆论工作,《法音》编辑部以多种方式对本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进行充分报道,并协调主流媒体加强重大活动宣传,增强佛教的正面影响力。编辑《佛教舆情要报》,向党政主管部门主动反映佛教界舆论热点和舆情动态。会网站全新改版上线,开设本会微信公众号和微网站,策划推出多项重大活动宣传专题,多渠道、多方式及时跟进报道本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反映全国佛教动态,努力彰显新媒体特色,向社会传递佛教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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