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宝网北京讯 2012年10月27日,“东南亚宗教与区域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蒋坚永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具体如下: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应邀参加由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举办的“东南亚宗教与区域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开幕式,我谨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朋友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良好地祝愿!
中国宗教学界以东南亚宗教为主题召开研讨会,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会议汇编的论文集,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和历史分析、又有现实研究和实际方法,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实效性。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次会议一定会在东南亚宗教研究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当前,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宗教方面的国际交流日益频繁,世界宗教的发展变化,对我国宗教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做好宗教工作,需要有更加开阔的视野,需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学界的研究者要更加重视研究世界宗教,了解世界各国各地区宗教发展状况,关注国际宗教热点,把我国际宗教发展的特点和动向,介绍其他国家处理宗教问题的做法和经验,探讨世界宗教发展对中国可能产生的影响,并研究应对之策。东南亚宗教研究是世界宗教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研究东南亚宗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开展东南亚宗教研究,有助于我们增进对东南亚区情的了解。在我国外交整体不居中,周边外交是首要,东南亚地区在中国对外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的突出地位。只有深入研究东南亚各国基本国情,才能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和外交发展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宗教是东南亚区情的重要方面。东南亚地区的宗教种类繁多、关系复杂,对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都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当前东南亚地区宗教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如宗教的跨区域发展、传播手段的多样化,宗教在社会特别是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上升,以及传统宗教复兴与新兴宗教兴起的趋势并存等。可以说,不了解东南亚地区的宗教,就不可能真正认识东南亚国家,就不可能正确处理好我国与东南亚各国的关系。
第二、开展东南亚宗教研究,有助于我们借鉴东南亚国家处理宗教的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如宗教法制的建设、宗教组织的管理、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响、宗教和谐关系的建立,以及宗教积极作用的发挥,等等。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东南亚国家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惨痛的教训。比如,作为一个宗教多样、种族多元的国家,新加坡实现了宗教和谐共处,这其中很重要的就是《维护宗教和睦法》的制定和政府在维护宗教和谐中的主导作用。我们要学习和借鉴他们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创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模式、探索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第三、开展东南亚宗教研究,有助于我们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宗教交流与合作。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友好关系源远流长,多年来,国家宗教事务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中国宗教界与东南亚国家的宗教交流、交往与合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有益的成果。比如,缅甸四次迎请佛指舍利瞻礼供奉,泰国分别迎请佛牙和佛指舍利瞻礼供奉,中国佛教多次组团参加由太过举办的联合国卫塞节,通过相互往来、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密切了与两国佛教的传统友谊,为促进与两国民众的相互理解与友谊,促进与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发挥了特殊的重要作用。再如,2006年,大型佛教交响乐《神州和乐》赴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东南亚三国巡演;2009年,中国五大宗教与新加坡十大宗教在新加坡联合举办了“中新宗教文化展”;2010年,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同举办了“中印尼伊斯兰文化展演”,均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使东南亚国家成为我们开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的“试验田”,为我们打造对外交流的新平台积累了重要经验。通过开展东南亚宗教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了解东南亚各国宗教组织的情况,有利于今后与东南亚国家宗教界交流合作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把握特点、找准关键、知彼知己、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多年来,国家宗教局高度重视宗教理论与实践研究,与学术界的各位专家学者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各位专家学者对我局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大力帮助,对宗教理论政策和现实问题研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向在座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真诚地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一如既往地关系和支持宗教工作,继续为我们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与我局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为推动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嘉宾、各位朋友身心康泰,吉祥如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