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僧惜福、习劳、持戒、自尊,2017年2月19日上午10时,闽南佛学院举行“佛教养正院”揭牌仪式,延续一代高僧弘一法师与闽院的深厚法谊。闽南佛学院院长则悟大和尚,常务副院
为鼓励学僧惜福、习劳、持戒、自尊,2017年2月19日上午10时,闽南佛学院举行“佛教养正院”揭牌仪式,延续一代高僧弘一法师与闽院的深厚法谊。闽南佛学院院长则悟大和尚,常务副院长界象法师、副院长法源法师、办公室主任界淞法师、教务长静安法师、办公室副主任悟源法师、副教导长超波法师等学院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
佛教养正院历史
佛教养正院是在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由当代高僧弘一法师授意创办,是一所以培养佛教住持僧宝为主的院校,与闽南佛学院同附属于南普陀寺,院址均设在南普陀寺内,最初是各自独立的两个院校。1985年,养正院归并闽南佛学院,作为学院附设的初级文化班,招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男女僧众入学,学制为两年。
创办养正院缘起
弘一法师在闽南弘法十四年中,极力推动促进闽南的僧伽教育,培养了大批的佛教人才。1932年、1934年,大师两次受闽南佛学院常惺院长之请,帮助整顿闽南佛学院学风,并现身说法,教导青年学僧要“习劳、惜福、持戒、自尊”。后终因学僧纪律松弛,不受约束,而无从入手。因此,大师取《易经》“蒙以养正”之义,创建佛教养正院于南普陀寺,由瑞今法师任院长,广洽法师为学监,弘一法师担任训育课程,每星期在养正院为学僧讲经一小时,让学僧拥有宝贵的求学机会。
今闽院举行“佛教养正院”的揭牌仪式,正是为了延续“佛教养正院”精神,警劝学僧们时时用功,观照自身,在品德与学识上不断提升,弘扬“悲智”精神,绍隆佛种、续佛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