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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佛教名山名寺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峨眉山大佛禅院圆满举行

2016-10-27 浏览次数:5501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佛宝网四川讯 2016年10月23日,第二届中国佛教名山名寺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峨眉山大佛禅院举行,会议主要研讨寺院与景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关系问题,寺院管理、发展中的法律实务。此次会议由乐山市律师协会主办,四川仙山律师事务所、峨眉山佛教协会协办。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机构和代表主要有: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峨眉山佛教协会会长永寿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卢浔,四川省人大民宗委主任王增建,四川省民宗委政法处调研员田立,四川省佛教协会秘书长王立军,四川省律师协会副秘长杨大志,湖南衡阳旅游外侨民宗局书记康国雄,乐山市民宗委副主任谢润芬,乐山市民宗局副局长魏梅,峨眉山市政协副主席杨涛,峨眉山风景区管委会法制办主任李林、宗教局局长袁纲,峨眉山市司法局局长周翔、副局长沙勇,乐山市律师协会会长孔俊、秘书长谢坤,峨眉山佛教协会副会长心定法师、宏开法师、演法法师,峨眉山佛教协会秘书长传法法师、办公室主任印能法师,大佛禅院监院昌明法师,峨眉山佛学院副院长法源法师、隆藏法师,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仙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峨眉山佛协法律顾问彭健,浙江律师协会会长、浙江六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灵隐寺法律顾问郑金都,湖南衡阳雁峰禅寺法律顾问江辉,南京市佛教协会法律顾问刘伟,浙江雪窦寺法律顾问陈燕萍,普陀山佛教协会法律顾问邵汉军,绵阳圣水寺法律顾问吴彬,成都大慈寺法律顾问吴锦熤,成都文殊院法律顾问杨成林,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锦意等。

永寿法师致欢迎辞,他对此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希望会议通过研讨如何依照党的宗教相关政策和国家宗教事务条例,达到保护寺院的合法权利、维护寺院的庄严清净、有利于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目的,使佛教界能安心做好教育教化工作,并促进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可持性发展。

卢浔副秘书长宣读了中佛协的贺信,对举办此次会议的积极意义给予高度的评价,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王增建主任讲话,认为此次会议的举办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是法律界、佛教界主动按照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布署,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佛教界法制水平的一个重要举措。随后,他从宗教方面法律基本框架、国家有关宗教信仰政策、宗教法律法规等三方面,就寺院与景区之间、寺院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谈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随后,参会律师们宣读了自己的论文,深入研讨佛教寺院的法律属性与适用法律界定,就教内外关心、关注的问题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议共提交十篇论文,有郑金都、万剑飞《佛教僧人的财产继承问题探讨》,彭健《佛教文化的法律影响及现实冲突》,邵汉军《佛与法的契合维度初探——兼论寺院建设发展中的几个法律问题》,陈燕萍《简论当今寺院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等。


大会交流结束后,郑金都律师、彭剑律师作了总结发言,指出本次会议研讨范围广泛,牵涉寺院用工、佛教文化建设、寺院建设管理、景区与寺院的法律关系、佛教与法律关系等多方面,内容丰富,对法律界、宗教界的工作具有启发性,在党中央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背景下,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提出了两点,一是用法律规范政府宗教事务的行为,政府要依法管理,要规范政府行为;二是用法律调整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景区与寺院的关系,在此背景下我们召开这个会议,对我们进一步理清法律与宗教的关系、让法律更好地为宗教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具有现实、积极的意义。

至此,第二届中国佛教名山名寺法律问题研讨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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