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牡丹区佛教协会召开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座谈会
菏泽市牡丹区佛教协会秘书长王梅云主持会议
菏泽市牡丹区宗教局韩伟生局长作“宗教政策法规”讲座
菏泽市宗教局张源溪局长讲话
菏泽市牡丹区佛教协会郑子昌会长讲话
菏泽市牡丹区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开应法师主持学习《山东省佛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
与会人士认真听取会议内容
座谈会现场
佛宝网山东讯 2016年6月26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佛教协会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座谈会,在菏泽市传统文化工作站召开。菏泽市宗教局张源溪局长,牡丹区宗教局韩伟生局长,牡丹区佛教协会郑子昌会长,牡丹区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吕偶一,牡丹区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开应法师等领导出席,牡丹区佛教协会秘书长王梅云主持会议。
上午9点,牡丹区宗教局韩伟生局长首先在“宗教政策法规”讲座中指出:要积极引导、大力支持宗教界修订完善教规制度,把我国宪法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爱国、法治、德志、和谐等重要价值理念融入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规制度建设中,依法依规从严治教。
菏泽市宗教局张源溪局长表示: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并指出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管理。
牡丹区佛教协会郑子昌会长在座谈会中指出:各地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佛教界人士要切实承担起为人师表、传道立德的社会责任,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历史使命,切实行动起来。鼓励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发挥积极作用。
下午,牡丹区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开应法师主持学习《山东省佛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指出:各道场负责人应注重自身德行修养,不同道场、各个法门之间要相互尊重,居士道场负责人应护持三宝和出家寺院;要进一步提升菏泽市佛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寺院内部管理,僧团及常住应严持戒律及道场规范,深入经藏,和合精进,淡化世俗欲念,不搞竞争、名闻利养;各道场应加强讲经教学,引领信众正信正行,护持三宝,遵守教义教规,加深信众对佛教教理的认识,在佛教界抵制不良风气侵袭,使大众不依自我思维而破坏佛教内部和谐;如理如法开展放生活动,用各种方式传播佛陀教育,弘护正法。
座谈会最后,各佛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交流工作情况,共同表示将贯彻落实国家、山东省、菏泽市市宗教局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积极为建设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