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气动力禅修打坐垫
佛宝旅游泰国禅修
北京芳香展

身振代表:让宗教慈善活动与慈善法对接

2016-03-14 浏览次数:7878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身振法师(资料图)
佛宝网北京讯 近日,经十年磨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正式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纷纷建议,尽快审议通过该法,规范扶危济困善行,助推“大慈善”,广开善路,让中国步入“大慈善时代”。
规范、保护宗教慈善活动
对于慈善组织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亦认为应适当降低门槛。他表示,慈善组织准入标准过于严格将阻碍其发展,因此该类组织登记制度可以进一步放开,政府职责则可主要侧重在服务和监督方面。
在重庆代表团审议慈善法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还提出,宗教场所开展慈善募捐,募集善款使用方式等如何规范,慈善法中并没有界定和明确阐述。从倡导、维系宗教慈善的角度来说,应该在慈善法中予以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佛教协会会长身振法师说,如何让宗教慈善活动与慈善法对接,为宗教组织从事慈善活动、传播慈善文化创造良好空间,法律上要规范,政策上也要便利。例如寺院收养了被遗弃婴童,其教育、户籍等后续保障在法规上没有明确规范,希望在这方面有所涉及。
身振法师希望,以此次审议慈善法为契机,将宗教慈善的定位、规范、管理方式等,纳入慈善法中,加强宗教慈善法治化管理。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宗教文化中利他奉献、大爱无私的慈善理念,培育公民的慈善意识,形成良好的慈善文化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鸿举说,中国法律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自由,也保护宗教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但境内外一些非法组织打着慈善的幌子,在中国开展包括非法募捐在内的非法宗教活动,影响了宗教正常发展。慈善法在这方面也应该明确如何处罚和打击。
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10日在全国政协中共界别小组讨论中表示,慈善法如获审议通过,相信会对宗教界投入慈善事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相关工作开展。这是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途径,也有助政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福宝网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福宝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佛云网是专业的佛教.寺庙综合互联网技术服务商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福宝网京ICP备2022007900号 公安备案          2005-2018 北京 福宝网 www.fobao.cn 版权所有 佛教用品门户网站 佛教行业商务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