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宝网北京讯 2016年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就佛教名山被承包、被上市,假冒僧尼,借佛敛财,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等问题,直陈国内佛教界存在的诸多乱象。
学诚法师指出,治理宗教界乱象,需要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学诚法师说,宗教界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宗教法治化进程,考虑如何将内部的戒律清规同现代社会的法律及管理制度相结合。宗教界要以法律和制度为依据,更好地发挥社会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等事业。
当然也需要考虑,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如何能够加强佛教的自身建设,推动佛教事业全面发展,以积极有效地回应民众的宗教需求,并尽量化解和超越商业潮流对佛教的冲击。
佛教界应继续抓好规范传戒工作,配合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做好佛教教职人员备案和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不断加强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
学诚法师指出:“只有坚持正信正行,努力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才能树立佛教清净庄严的社会形象,巩固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好局面。”
据了解,一些团体和个人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宗教活动,误导信众脱离正信正行,玷污宗教名声、扭曲教义理念,使宗教迷信化、商业化,严重危害社会健康发展。这些人活动范围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大,对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大。长此以往,可能导致佛教教规的崩塌,让佛教界无法凝心聚力地追求信仰目标,也会使受骗受伤的信教群众出现信仰崩溃,更会对社会道德建设带来消极作用,危害甚多,从而减弱佛教对国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文: 朱小龙、侯丽军、李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