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其实现在和尚喝酒吃肉的新闻已经不算新鲜了,但是“酒肉穿肠过,汽车手中把”的行为,却是万万不可的。 2月3日晚,平阳交警六中队
醉驾(绘画:陈春鸣)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其实现在和尚喝酒吃肉的新闻已经不算新鲜了,但是“酒肉穿肠过,汽车手中把”的行为,却是万万不可的。
2月3日晚,平阳交警六中队在104国道郑楼路段设卡查酒驾。20时20分许,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突然靠边停在了卡点前的一工厂门口,车辆驾驶员下车匆忙往厂里跑,交警见状,迅速将其控制,发现驾驶员是一个穿着僧服的中年男子,满身酒气,便将其带至卡点的执勤岗亭准备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但让交警意外的是,该男子进了岗亭立马将自己的衣服、裤子脱掉,边脱嘴里边嘟囔着,这是我师父送我的僧袍,是不能侮辱的。在得知自己的呼气酒精含量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需要去医院抽血检测时,他甚至将自己的僧鞋也脱了下来。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姓陈,瑞安马屿人,已在文成的一家寺庙拜师,他开车时身上的衣服便是师父送给他的。当天晚上,他和两个朋友在昆阳某饭店吃饭,期间聊得开心,竟把戒律抛到了脑后,三人共喝了一箱啤酒,之后开车回家,在郑楼被执勤的交警查获。
经查,陈某不仅涉嫌醉酒驾驶,而且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现已被刑事拘留。
交警表示,和尚也是社会公民,必须遵守法律。切莫喝了酒,还开车,既破了戒,又犯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