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佛教协会举行全省《佛教教职人员证》颁发仪式
山西省佛协会长妙江法师作讲话
山西省宗教局侯文禄副局长为省佛协会长妙江法师颁发《佛教教职人员证》
侯文禄副局长和妙江法师、如瑞法师为全省11个市佛教协会颁发《佛教教职人员证》
颁发仪式的现场
佛宝网山西讯 2016年1月25日上午,山西省佛教协会《佛教教职人员证》颁发仪式在省佛协驻地举行。山西省宗教事务局侯文禄副局长,宗教一处李玉应处长、刘丁晚副调研员;山西省佛教协会会长妙江法师,副会长如瑞法师、法海法师、章样摩兰喇嘛、海信法师、一度法师、张永忠居士,副秘书长范贤法师、汇远法师、魏文星居士以及全省11个市佛教协会的会长和代表参加了发证仪式。
颁发仪式由法海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侯文禄副局长和山西省佛协会长妙江法师、副会长如瑞法师,为全省11个市佛教协会(1821名佛教僧众)颁发《佛教教职人员证》并做了重要讲话。他们在讲话中表示,这次发放的《佛教教职人员证》,是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并经省佛教协会和省宗教局对已经认定、备案后的佛教教职人员核发的全国性统一证件。是规范佛教教职人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完成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最后环节。这不仅体现了佛教特色,也规范了发证单位和备案机关在审核、认定、备案、制证、发证等系列工作环节中的程序。使每位法师都拥有唯一的备案编号,大大增强了证件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这对于深化和巩固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成果,做好对全省佛教教职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和杜绝假冒僧尼,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侯文禄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各市佛教协会领证回去以后,要再次举行本市佛教协会《佛教教职人员证》颁发仪式,以充分体现这项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公信力和重要意义。妙江法师在讲话中代表省佛教协会,对在此次制作全省《佛教教职人员证》过程中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并付出辛勤劳动的省宗教局、各市佛教协会以及诸位法师和护法居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刘丁晚副调研员就《佛教教职人员证》备案号12位编码,以及省佛协副秘书长以上人员排序情况进行了说明。魏文星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向与会人员汇报了制作全省《佛教教职人员证》的系列情况,并就有关事项做了补充说明。(文:魏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