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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宽容:国家法律重在治行 佛教戒律重在治心

2016-01-16 浏览次数:7934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佛教典籍博大精深,浩如烟海,律藏是佛教的三藏之一;佛教非常重视戒律的严持和研究,律宗又是佛教八大宗派所共同修学的宗派。

法律重在治行 戒律重在治心(图片来源:资料图)
佛教典籍博大精深,浩如烟海,律藏是佛教的三藏之一;佛教非常重视戒律的严持和研究,律宗又是佛教八大宗派所共同修学的宗派。佛法的弘扬与实践,讲究的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机制宜,这样才能因机施教,很好地利益众生,造福社会。正由于此,教规与国法的关系,是每个时代都在不断地研究和落实的重要主题。
一、佛教的戒律观与国家的法律观
佛陀成道以后的最初数年之中,本没有戒律,因为初期的佛弟子们都以好心出家,他们的素质悟性比较高,往往经过佛陀三言两语的点化后,便会立即悟道,不会出现杀人、偷盗和妄语等犯戒问题。佛教初期的僧团,用不着制定戒律来约束大家,因为大家本来就是清净的。但是后来,随着僧团人数的增多,根器也良莠不齐,佛陀就陆续制定了戒律,以明确那些事能做,那些事不能做,让弟子们有了辨别是非的标准。
佛教的戒律非常多,总体来说分为止持门和作持门两大范畴,戒属于止持门,是不该做的规定范畴,指防非止恶的部分,即防止行为、语言、思想三方面的过失,例如五戒、八戒、二百五十戒等。律属于作持门,是应该做的规定范畴,指一切善的行为,都要努力去做,比如半月诵戒、结夏安居、上堂说法乃至二十键度等。
佛教的基本宗旨是救苦奉献,普渡众生,慈悲觉悟,和谐包容,最终达到断除烦恼,觉悟成佛的目的。七佛通戒偈对佛教的定义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也就是说,禁止做一切恶事,积极地做一切善事,净化自己,利益他人,这是一切戒律的根本精神和原则,也是佛教的核心思想。
佛门弟子的修行内容可以概括为戒、定、慧三大纲领,其中戒为基本,要想修佛道,第一步必须打好戒的根基,清规戒律是佛门弟子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戒律。《楞严经》卷六云:“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佛教戒律以治心为第一要务,戒律是僧团的法律制度. 其目的是维持僧团的清净和乐,以达到最终解脱的目的。
戒律不仅仅是一种约束,更重要的是佛对我们凡夫众生的一种最好的保护。如果将修行比作祛除心魔,那么情况就如《成实论》所言,“戒如捉贼,定如缚贼,慧如杀贼” 。
国法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
国家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保持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基本工具。
国家法律的基本精神是要在分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弘扬正气、匡扶正义。
其中国家宗教法规,是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而制定的。
二、佛法与国法的异同关系
佛法与国法都是对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佛教戒律与国家法律在稳定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同样的功能。戒律中有许多地方,都是国家法律的范围,比如,《梵网经》记载“不作国贼,不谤国主”,《璎珞经》教导佛弟子“不漏国税。”这些规定和法律一样,都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
犯了刑法上的行为,也是触犯戒律的行为。在僧团中,犯了杀、盗、淫、妄四根本戒中的任何一戒,名为不可悔罪,就如同犯了国法中的死罪,要被逐出僧团,取消其出家资格,无法再共住于僧团。总的来看,目前在监的服刑人,都不外乎是犯了杀、盗、淫、妄这四种触犯国法的行为。因此,触犯戒律的行为,既要受到佛法戒律的惩罚,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戒律和法律都不包庇犯戒和犯法的人。刑法中,对于藏匿犯人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定数量的罚金。佛教虽然讲慈悲,但却不包庇犯罪者。例如释迦世尊的弟子优婆离尊者曾问佛陀说:“佛陀啊!犯了国法的人,我们可以接受他出家吗?”佛陀回答说:“优婆离!假使犯了国法,在没有宣判无罪前,僧团不可以接受他出家。”这是佛祖对国法的尊重,因为出家是出三界之家,并未出国法之家,仍然受到国法的规范。
遵守国法体现了爱国,遵守佛法体现了爱教,尊奉国法,受持教规是出家僧人爱国爱教的具体体现。爱国是爱教的基础,爱教必先要爱国,遵守国法是弘扬佛法的前提,弘扬佛法必先遵守国法。因此,爱国与爱教具有统一性,遵守教规与遵守国法仍然具有统一性。
佛教戒律是僧团内部的法治规范,对佛教徒才有约束力,对一般的非教徒则没有约束力。而法律不论信教不信教,对全体公民都有约束力,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在国家的领土中,守持国法是每一位国民的义务,信教人士也不例外。
法律的强制性远远大于戒律,持戒属于自发性的行为,法律则是强制性的行为。不遵守戒律的后果是堕落恶道,不遵守法律,就会受到国家制裁。因此,国法强制力、严肃性要远远大于佛法。戒律虽然具有防非止恶的功用,但却不能取代法律的功效,遵守戒律与遵守法律并不矛盾。
法律只规范人们外在的行为,不惩罚意犯,重在通过治标而达到治心的目的;佛教则强调心为罪源,重视行为、语言和内心(即身、口、心)三方面的清净,从内心纠正偏差行为,重在治心。
如果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避免人们走进监狱,那么戒律的制定则是为了避免人们走进地狱。如果没有法律,如果我们不遵守法律,没有任何约束,我们的社会就会变成地狱。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地狱中。何时才能解脱呢?俗话说:法律治人,遵守戒律,法律就治不到人。因此,守法是守戒的前提。守戒是对守法的必要补充。
三、严守戒律修佛法,谨守国法爱国家
1、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法
佛教导弟子要“以戒为师,”又说:“我不灭度,半月一来。”这是说,若能严持净戒,就等于佛这位老师一直常住于世间,永远不灭度,若自己不重视持戒了,就等于佛灭度了,可见持戒的重要。
《坛经》云:“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求菩提,恰如求兔角。”这就又给我们明示了一个道理,佛法不能离开世间法,若离开了,无论如何修行,都成不了佛。
道安大师曾说:“不依国主,则大法难立。”不但修行不能离开国法,即使要让正法久住,服务社会,也离不开国法和强大政府的保护。
2、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从佛法的教学可以看出,佛是人们学习的师父,是社会行为的榜样,对于佛门弟子来讲,学佛就是做一切众生的好榜样,工作中给同行做一个好模范。如果我们在工作中爱岗敬业,用真心去工作,那么无论在哪个行业、在哪个工作岗位,就都是菩萨事业。 佛法里说:“欲成佛道,先学做人。”做个正人君子,是修行的前提,否则,一切修行都等于零。
3、如念佛般树立法律意识
念佛贵于专,贵于诚,守法同样也贵于专,贵于诚。要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首先要塑造自觉、自愿、诚敬的守法精神,把现代法治精神中的公平、正义,内化为自己的行动意识。要将“永不违法犯罪”这个信念,犹如念阿弥佛一样,铭刻于五内,常挂在心头,专一不二,这就自然会成为一个身心清净的守法公民了。
4、头脑清晰,不受蛊惑
要用慧眼观世间,要了解历史,了解国情,尊重国情。要时刻保持清晰的头脑,不受动机不纯之人的片面蛊惑,不被网络谣言所利用,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与团结,这样才能把自己体悟到的佛法展现出来,以利国利民。普度群生。
5、弘法普法,常抓不懈
佛法里说:“万丈高楼平地起,诸佛菩萨戒为基,”又说:“念念相继,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我们要将弘扬佛法佛戒,普及法律法规,作为平日最主要的工作来不疲不厌地抓。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组织举办学习班、座谈会、持戒守法评比、树立典型、写文章等多种形式来互动交流。要将《宗教法规》等学习资料,人手一册地分发下去,勤加学习,免入误区。要将讲经、讲戒和讲国法融为一体来弘法教学。
6、严守戒律,谨遵国法
作为佛教界人士,既然已经发心出家了,就要安下心来,将身口意奉献给社会大众,破除自私自利,过着淡泊明志的生活。要做到僧像僧,寺像寺。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严持戒律,不腐化堕落,只能给佛祖面上贴金,不能给佛祖面上抹黑;只能给社会谋福利,不能给社会添麻烦。
只有认识深,行动才能真。要深刻地认识到,守国法就是守佛戒,守佛戒就是守国法;犯国法就是犯佛戒,犯佛戒就是犯国法。两者是一,不是二,这就是佛法里教导的“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大开圆解”的境界。只有从内心深处有了这么明确的深度认识,才能真正做到爱教与爱国的统一。
综上所述,佛法与国法是一不是二,守国法即守佛戒。我们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像诚心年阿弥陀佛一样,牢固地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持戒意识,圆融意识。在信徒层面要努力受戒、学戒、持戒,在公民层面要力行学法、懂法、守法。既要做好公民,又做好信徒,既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要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遵守国法,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教规的要求;教规的落实和权益的保障,只有在国法的保护下才能实现。出家法师要成为遵守国法教规的带头人,给四众弟子做一个守法持戒的好榜样。要大力弘扬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要引导信教群众强化自律,弘扬正能量,积极服务社会。
如果能切实做到这样,我们就必定能够持戒守法,践行菩萨道,圆满中国梦!(作者系安徽省佛协副会长三祖寺主持)
原标题:严守教规谨遵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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