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3日所作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宗教慈善”的表述。
在全国政协中共界别小组讨论中,朱维群表示,俞正声特别提到“宗教慈善”,实际上是肯定了宗教界在慈善事业当中可以有所作为,整体上对其持积极态度。
他指出,中国的宗教在历史上就有兴办慈善事业的传统。这既是中国宗教值得继承的传统,也是中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团体、寺院在抚养孤儿方面,在救助受灾群众方面,一直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他介绍,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也通过调研了解到,一直以来,宗教界在慈善事业上做了很多工作,为政府慈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补充,但未获得足够支持。“有时条件艰苦,但是办得非常认真。”
对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审议的“慈善法”草案,朱维群表示,“慈善法”如获审议通过,相信会对宗教界投入慈善事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这是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途径,也有助政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此外,他说,在《宗教事务条例》中也应对有关宗教慈善事业的内容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对宗教界在法律范围内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予以保护。
他还特别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慈善事业传教,也不能把公益慈善事业变为在宗教之间制造裂痕、在民族之间制造差异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