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阅佛经应按时送还,切忌涂、抹、剪、撕、遗或未经许可动用取走,佛刊佛报佛书应转赠他人阅读,不可任意毁弃或包扎物品等。
2.阅经时,宜洁手净案,身端正、口禁(杂)语、意不散乱,摄心一处,直看经文不可空过。不明大意时反复数遍,自能体会妙旨,切忌退却心志(并当广修供养以助道心、种慧根),阅经时宜捧卷或平放在案架上,不可放膝上,尤其不可将衣帽压在经上。
3.无论诵经、看经、持咒、经行、礼佛、供僧……皆应普皆回向,令一切众生入佛知见、归敬三宝,速证菩提。
4.僧是指已求受具足戒的和合众(三人以上的清净团体),并非出家的个人。出家人可通称为沙门,精通三藏佛法而能宏化的出家行者称为法师,和尚是亲教师之意,能授皈、授戒、授法等等,也是对出家的比丘至高无上的的尊称,切切不可亵渎。
5.凡佛经、佛像、佛画、佛具、香花、法物,如用钱“买”或向人“要”,应一律说“请”。
6.凡见佛像,无论泥塑、木雕、纸印等均应视同真佛,不起分别心,如是作观,增福长慧。
7.纸印佛像日久破损,可修补者应尽力发心修补,护持圣相,实不能供时应于佛前言明另请新像,此旧佛像可恭敬焚化。
8.佛像佛相不可做装饰物品。随身之小佛像乃供随处礼拜,兼护身平安用,应心存恭敬,祈求加护,一切吉祥想,宜放在上衣口袋或挂胸前衣内(如洗澡时应将佛像除下)。如放入裤袋,即为不敬。
9.香、烛等不可制成菩萨的形状,香熄像塌或燃烛毁像,均为大不敬,类同于出佛身血,商买之间不知所造无边重罪.
10.迎请佛像、佛经,应恭敬捧迎,不可放在腿上、或单手提携、或垂向膝下、或夹在腋下,宜顶戴或捧于胸前或敬重包装。由于现代印刷方便,初学佛者对佛教经论典籍较易获得,由此也易生轻慢心,犯失意过,不可不察。
11.在家弟子信众见出家二众不依法恭敬、礼拜、供养,是为犯轻慢罪。十方僧伽皆为我师,不只限于皈依师,皈依也非皈依一人,而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三宝(这是佛教有别于他教和外道的特点之一),不可分别“你的师父是某某,我的师父是某某”,皈依师是代表常住三宝在佛前为你做个证明,证明你已受“返邪三皈”仪式、忏悔、发愿,回头向善,决定做三宝的弟子了。
12.师父有统称和别称,别称指各自的皈依师、受戒师、学法师和依止师等。
13.要问出家人的称谓时,应说“请问师父德号上下?”,回答他人问你的皈依师时,应称“我在上某下某法师处受的皈依”。
14.在任何地方遇到比丘、比丘尼均应合十问讯。除坐禅、诵经、饮食、入厕、行脚或卧床外,其它地方遇到出家人无论年龄大小是应该顶礼,这是折服我慢心,增长恭敬心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若与出家人同行应居后。
15.入寺时,先应到大殿礼佛,再去礼拜住持和尚及诸沙门。在和尚说法时、传戒时法会时、共修时,必须向主持的法师顶礼。坐,宜安稳坐,专注听闻、善自思维,不得起坐不定,咳嗽谈话;若遇法师已升座,在不扰众的前提下,向佛和法师顶礼,不可向熟人招呼;若不能听毕,只向法师合十肃静退出,不得招呼他人或影响他人听讲或参修。
16.出家人的衣钵在家人不可穿着或持用,已受三皈五戒后可穿海青。
17.在家人私自挪用常住财物,罪过甚大;在家人毁谤出家人及破和合僧,皆获重罪。对在家同修之间也不可念其过失,应有抑恶扬善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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