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诉被告Oscar Van Overeem(音译:奥斯卡﹒凡﹒奥沃雷姆)、Design & Consultancy B.V。(音译:设计及咨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音译:设计咨询奥斯卡﹒凡﹒奥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次开庭系该案的第二次开庭。
庭审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庭审中,针对双方补充提交的证据以及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经庭前证据交换并在法庭上进行同步展示,原告申请的2名村民证人出庭作证。法庭围绕原告诉请标的物与被告持有、展览的肉身坐佛是否为同一物,被告持有肉身坐佛的取得经过、展出情况、目前状况,在荷兰阿姆斯特丹Rechtbank地区法院诉讼情况,本案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等展开调查。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庭审最后,双方当事人均表达了调解意愿,法庭在庭后组织了调解。
部分媒体记者及村民代表等旁听了庭审。
案情回顾:
据了解,章公祖师俗名章七三,法号普照,北宋年间圆寂后被塑成金身佛像,供奉在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埔村共同拥有的普照堂内。因其真身四肢和身首俱全,因而又被称为“章公六全祖师”。
1995年12月,“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被当地村民发现遭人盗窃,村民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坐佛去向一直下落不明。
2015年3月,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一尊肉身佛像,引起阳春村和东埔村关注。村民认为该尊佛像即为被盗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福建省文物部门也称已初步确认展出的“肉身坐佛”即是二十年前被盗的章公祖师像,而该佛像的荷兰藏家凡﹒奥沃雷姆随即撤展。
2015年11月,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授权中荷律师团队进行“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追索诉讼,并在中国和荷兰两国进行平行诉讼。
2016年5月底,两村的村民委员会委托中荷律师团向荷兰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法庭判决荷兰藏家奥斯卡﹒凡﹒奥沃雷姆将其所持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归还普照堂。2017年7月14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就该案举行了首场听证会。原告方由福建村民委托的代理律师团出席,被告方奥斯卡﹒凡﹒奥沃雷姆本人随辩护律师一同出席了听证会。依照荷兰的法律程序,法官在听证会上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提出有关问题,但没有当场作出裁决。
2018年7月26日,该案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