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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佛协召开创建和谐寺院座谈会 刀述仁莅会指导

2012-07-2113670


云南省迪庆州佛教协会召开创建和谐寺院座谈会,省佛协会长刀述仁居士亲临会议指导


云南省佛协会长刀述仁居士慰问迪庆州僧人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佛宝网云南讯 云南迪庆州佛教协会为深入贯彻《云南省统战部关于藏传佛教和谐寺院建设活动宣传报道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精神,认真总结自2012年6月15日召开动员会以来开展创建和谐寺院工作的情况,特于7月9日下午召开创建和谐寺院座谈会。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云南省佛协会长刀述仁居士亲临会议指导,迪庆州政协副主席、州佛教协会会长设孜·丹增确佩活佛,云南省佛协秘书长雷劲出席会议,州委统战部、州宗教局和迪庆佛学院相关领导及全州23座寺院的寺管会主要成员和迪庆佛学院部分在读学员共70人参加了座谈会。

刀述仁会长在座谈会上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显得格外重要。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一些西方国家深感恐慌,不断怂恿一些国家对中国制造一系列麻烦,千方百计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以此来限制中国的发展。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每前进一步都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前进。面对各种严峻形势,党中央确立了稳中求进的发展方针,中央统战部也及时下发了一系列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文件。为积极响应中央统战部《关于开展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中国佛教协会于6月6日发表了《护国利民 共创和谐》倡议书。迪庆州佛教协会积极相应倡议,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刀述仁会长强调,迪庆佛教界广大僧尼要积极拥护中国佛协的倡议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书面、口头响应外,要把号召转化为具体行动。一要进一步爱国守法,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自觉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二要进一步爱教守戒,认真学习佛教知识,严格遵守佛法戒律,努力弘扬与时俱进的佛教文化。三要进一步弘扬佛教的优良传统,努力为社会和信众服务。藏传佛教寺庙和僧尼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我们必须用善行回馈社会,用义行促进和谐。按照佛教“慈悲济世”的思想与爱国利民的精神相结合,发挥佛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国家的繁荣富强、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和谐作出佛教界应有的贡献。

刀述仁会长还慰问了参加座谈会的各寺院僧尼代表,向他们赠送了中国佛教协会倡议书的宣传资料。设孜·丹增确佩活佛就贯彻落实刀述仁会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开展好迪庆佛教界创建和谐寺院活动作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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