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发源发展于印度,繁荣昌盛于中国,是印中两大文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过,在印度文化中,佛教占据次席,甚至次次席,在中国文化中,佛教也占次席;所以,佛教文化并非印中文化的主体,印度教文化是印度文化的主体,儒家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主体,佛教文化乃属亚文化。
佛教讲“四谛”“五蕴”“十二因缘”。据笔者看,其“五戒”对世俗文化的影响更加深刻,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佛教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五戒简单,易于理解,执行起来也不费周章,不仅适于出家人,也适于居家者。“不杀生”戒尤为值得关注,其梵语为ahimsa,意“不杀”、“非暴力”。此“不杀”和“非暴力”内涵广泛,不仅指人与人之间,也指人与动物之间,还包含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上天之间;不仅指相互之间的具体行为,也指相互之间的意识企图。可谓伤情如杀人,甚至胜于杀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杀”戒即“非暴力”原则是佛教的人际观和自然观,它确立了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基本准则,是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的基础性原则之一。
印度主体文化:崇尚暴力传统历三千余年不衰
鉴于佛教的非暴力原则,印度主体文化之印度教文化则体现出另一种状况。从印度教经典看,印度教文化几乎不崇尚“非暴力”;或者说,其非暴力色彩相对较弱,非暴力精神处于相对潜性状态。
1. 初期的天启经“吠陀文献”。《梨俱吠陀》是“吠陀文献”中最为重要的一部,成于公元前1500~前1000年之间,其主要内容是以因陀罗大神为统帅的神军与以弗栗多为主要将领的魔军之间的战争。根据描述,其战斗之激烈难以言表,死伤之惨重难以数计。
2. 古代的两大史诗。公元前4~后4世纪间成书的两大史诗同样体现了残酷的暴力原则。《摩诃婆罗多》展现了整个北印度各势力之间的惨烈争斗,战斗场面和伤亡情况甚于《梨俱吠陀》。《罗摩衍那》里虽然有和亲、怀柔等叙事情节,但次大陆主体与楞伽国(今斯里兰卡)之间的战争可谓绝后。
3. 中世纪的印度教经典虽然没有太多创新,但面对伊斯兰教的侵/进入,其基于两大史诗的《罗摩功行之湖》、《甘班罗摩衍那》、《苏尔诗海》等仍然延续了狂热的战争传统,暴力原则未有稍减。
4. 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英国殖民统治的确立、发展乃至之后的退出,印度教文化对《梨俱吠陀》、两大史诗、中世纪经典未减丝毫热情,对出自《摩诃婆罗多》的专注战争原则的《薄伽梵歌》更是推崇备至。
由此,我们不得不说,印度文化的主体印度教文化崇尚暴力,此传统历三千余年不衰。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印度教文化中没有和平因子,其人生四阶段“梵行、家居、林栖和遁世”以及人生四大目的“法、利、欲、解脱”中皆有和平主义色彩,包含爱人爱己爱自然爱上天的内容。只是,在《梨俱吠陀》、两大史诗、《薄伽梵歌》等重要经典的影响下,这些因子基本处于某种睡眠状态,能量未尝得到激发。
中国主体文化:儒家文化的暴力特征不逊印度教
同样,中国文化的主体儒家文化的暴力特征也不逊色于印度教文化,其和谐理念及和平精神由于王朝更迭、战争频仍也处于某种禅定状态。
首先,中国的历史就是由千百次战争构成的,历次王朝更迭,几乎都有战争伴随。不仅如此,甚至同一朝代内的帝位废立,也有杀戮出现。可谓暴力不断。
其次,自汉武帝于公元前2世纪中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文化稳居中国主体文化之位。儒家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治国平天下要求人向上进取,成为朝堂之能臣、世间之枭雄,暴力与非暴力自不在进取过程的考量之中。
第三,儒家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五常”贯穿于中华伦理的发展中,是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仁”居首,统领其余四常,也最为重要。“仁”指“二人”,意指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泛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不包含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因此,就人伦而言,儒家文化可谓“爱”,可谓“亲”,实行非暴力原则;但之于动物及自然就不同了,杀之而食而用,自古通理,此为暴力。
所以,我们也不得不说,中国的主体文化儒家文化和印度教文化有相似相通之处,尚暴力三千余年而少省。自然,笔者同样认可儒家文化中的和平主义特质,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有强烈的和平主义色彩,其君王治理的目的也是使天下太平,使人民过上和平幸福的生活,使万物皆于和谐之状态。只是,王朝的更迭和帝位的承袭等掩盖了这一特质,使之长期处于休眠状态。
佛教非暴力原则对印度主体文化的影响
佛教和印度教,同根同源,自古一体。《森林书》、《奥义书》等印度教典籍乃早期佛教的不二源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自身的变化,佛教自成一体,而且成为了印度孔雀王朝、贵霜王朝、波罗王朝时期的重要宗教,直至公元13世纪初在印度消亡。
今天,拥有80%以上国民信仰印度教的印度在国际上却有“非暴力”国度之美誉,原因何在?印度也是当今世界上拥有素食人口最多的国家,其原因又在哪里?
笔者以为,以下三点可以释疑:
其一,公元八九世纪,印度教改革家商羯罗遍游印度各地,进行传教活动。当时,城市里佛教的势力比较强大,一般的工商业者信仰耆那教,下层百姓则倾向于通俗的印度教,同时都市居民的伦理观念流行着享乐主义。为复兴印度教,商羯罗游说佛教徒和耆那教徒皈依印度教,他在不否定印度教基本理念的前提下,注重吸收佛教和耆那教的诸多教义教规,融合大乘佛教的内容,以注释“吠陀文献”的形式,对印度教进行了重大改革。“非暴力”原则就是商羯罗改革印度教的法宝之一,一者完善印度教,二者迎合改宗者。
其二,公元十一二世纪,另一改革家罗摩奴阇以虔信理念再次对印度教进行改革。当时,伊斯兰教在印度次大陆长驱直入,印度教刹帝利精神遭到重创。罗摩奴阇倡导帕克蒂原则,主张印度教信仰面前人人平等,在某种程度上巩固了印度教的地盘。这一平等原则无疑得益于佛教的“众生平等”和“非暴力”原则。
其三,近现代时期,以圣雄甘地为首的印度国大党人大力提倡“非暴力不合作”,更加直接地继承并宣扬了佛教和耆那教的非暴力原则,在促使殖民者退出印度的同时,也革新了印度教社会,使非暴力原则成为印度教的“既定”准则之一。
因此,佛教在印度虽然至今不振,但其对印度主体文化的影响犹在,一方面,其非暴力原则直接为印度教所有,另一方面,它激发了印度教本身的非暴力因子,从而使印度教的非暴力特征呈现出某种程度的显性状态。
佛教非暴力原则对中国主体文化的影响
佛教对中国主体文化的影响始终处于润物细无声的状态,但效果依然明显。
首先,佛教于公元前后传入中国,给中国带来了一个讲究终极关怀的精神天下,完善了中华文明。儒家文化本身位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因此对于佛教的“侵入”不仅不反对,反而持欢迎态度,东汉、唐朝、宋朝、元朝、清朝的诸多帝王都很重视佛教的教化作用。由此,中国有了众多佛教的皈依者即佛教四众。这批人自然是佛教教义教规的遵从者,对他们来说,佛教的非暴力原则自然不同于儒家文化中的“仁”。
其次,没有明确皈依佛教的中国大众,对佛教向来好感。“南朝四百八十寺”的现象一直是中华大地的景观之一。说中国是当今世界佛教信徒最多的国家,并非指中国的佛教信众分属佛教四众,而是说,中国国民倾向佛教者众。可以说,今天的大多数中国人既是儒家文化持者,也是佛教文化持者,还是道教文化持者。在中国,儒释道三家几近合一,大多数中国人不排斥任何一家。因此,佛教的非暴力原则也是三教合一者的生活原则之一。
第三,道教也有“五戒”之说,而且与佛教的“五戒”几乎完全一致,笔者窃以为道教有“抄袭”之嫌。毕竟,道教之成教大大晚于佛教之东进,也晚于佛教盛行中原之时。
也就是说,在长期的“耳闻目染”中,佛教的非暴力原则逐渐为中国主体文化所消融吸收,并成为自己身心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理,一方面,佛教的转入给中国主体文化带来了非暴力理念,直接影响了儒家文化;另一方面,佛教的非暴力理念催醒了儒家文化中的和平因子,使原本处于休眠状态的这类因子活跃起来,改观了儒家文化的面貌。因之,在中国文化语境下,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关系早已不完全从于主体文化原则,素食者数量也在持续增长之中,和谐理念已然成为中国文化的特征之一。
综上,虽然印度主体文化之印度教文化和中国主体文化之儒家文化中的非暴力色彩不浓,其主流特征与暴力原则息息相关,甚至有崇尚暴力之嫌,但由于佛教非暴力原则的长期持续影响,两大文明体的非暴力特色已然明显,其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乃至族群与族群、国家与国家关系方面所持的和平主义、和谐主义主张已然成为人类发展的重要条件和护持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