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渡法师答:所谓“药供”者,是将相应疾病所用的药物加以燃烧,这种做法是否如法尚待探讨。至少有一下几点值得注意:
1、不可盲目地多多益善,要了解所燃烧的药物会不会产生有害气体,若有,则要知道:当每立方米空气中含药量低于1.6 mg时,对人体方能无毒害作用。
2、将药物燃烧欲以此求得药师佛加持,不如布施医药,如通过“玉观音慈善医疗队"将药物用来救治病人并发愿回向,将能起到一举两得的”解结“、治病、利他等多重功德。
3、“药供”来源于《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中的“,或食、或药、或无虫水、咒一百八遍”,这里说得非常清楚,是念咒加持药、食或水后,让病人服用,不是去燃烧以求加持。离经一句,即有可能出偏,不可不察!
4、“烟供”来至于藏密的《烧香供养法》,佛教界公认的以能海上师翻译传承的最为圆满殊胜,简称“烧烟烟”,近年来才被为“烟供”。这里的烧香的“香”是饮食香,是能食用的、燃烧后能产生无毒的食品美味的上好供品;是以此供佛的功德力和诸佛加持力,回施回向凡夫有情、尤其是中阴身,令其得以超荐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