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论是佛法的根本。缘起论认为世间上的事事物物(一切有为法),既非凭空而有,也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靠种种因缘条件和合才能成立,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事物本身也就归于乌有,「 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 」的因果定律,称之为「 缘起 」。
一、缘起的定义
要明白佛教的义理,就必须从缘起论开始。缘起是佛教的根本教理,是宇宙人生本来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则,所谓「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当初佛陀在菩提树下金刚座上,因为现观缘起而成佛。「缘起」并非佛陀所「创造」,佛陀只是「发现」了「缘起」这个自然的法则,再将此宇宙人生的真理对众生宣说、开示。
《中阿含经》云「若此有则彼有,若此生则彼生,若此无则彼无,若此灭则彼灭」,这是对缘起的定义。
缘起,就是说一切诸法都是由于因缘而生起的。简单地说,就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的生起都是相对的,都是互相存在的关系和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关系和条件,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无法生起。
二、缘起论的内容:因、缘、果
缘起论包括因和缘两个部分。因即因素,缘即条件,其中因是主要的,缘是辅助的。因缘聚则生,因缘散则灭。
一切法的生灭既由因缘,那么一切法存在或坏灭也就有因可循、有理可据。凡果必有因,怎样的因便产生怎样的果,因果必相应。
世间一切有为法皆无独立性、恒常性,必须靠「因」、「缘」和合才有「果」。「缘起」法所阐述的,就是因、缘、果的关系,因、缘、果三者是相依相待而存在,没有绝对的独立性。
三、缘起论是佛法的根本
缘起论是佛法的根本。佛陀一代时教所说的空有、无常、因果、中道、三法印、四圣谛、十二因缘等教法,都是为了诠显缘起思想的根本教理所作的方便教说,《楞严经疏》说:「圣教自浅至深,说一切法,不出因缘二字。」这说明佛陀的教法有其一贯性。
佛教的各种理论和派别,均以缘起论作为理论基础来阐释自己的宗教观和宗教实践。主要有「业感缘起」、「赖耶缘起」、「真如缘起」、「法界缘起」、「六大缘起」等学说。尽管各宗各派的经典根据、论述说法不同,对于「缘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