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于12月6日。王女士说,当天傍晚,她下班路过将军祠,发现一名男子带着一只猫头鹰准备出售;在她身后,还有两人正在商量要把猫头鹰买回家杀了吃。“我知道猫头鹰是保护动物,不可以贩卖。当时情况紧急,我担心报警后,卖猫头鹰的人可能就跑了。”情急之下,王女士只好花了300元把猫头鹰买回家。
回到家后,王女士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林业人员赶到后,确定这是一只灰林鸮,是猫头鹰的一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观察,灰林鸮身体无恙,于是林业人员将其带到安全地带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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