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新法究竟改了哪些内容?又有哪些内容与我们息息相关?值得我们关注。
记者昨日采访了宿迁市林业局野保站,了解到除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外,新法还对放生行为进行新的规定。新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可嘉,但是以后不能再私自放生野生动物了。因为每个物种栖息地不同,盲目放生存在风险。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比如大家熟悉的巴西龟,属于外来物种,巴西龟二岁就可以生孩子了,可本土龟要到七八岁才能生。等到本土龟成熟的时候,巴西龟已经子孙好几代了,他们抢了本土龟的食物不说,还和本土龟联姻,导致本土淡水龟类的基因污染,慢慢走向灭绝。”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一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