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之境界在于茶的文化超越
茶文化作为以茶为媒的文化形态,其形构如同宝塔,根据文化基础的不断扩展和功能的逐步演进,可分为“俗、艺、道、禅”四个层级。演进到哪个层级,便定格在那个层级的品相与修为上,故茶最宝贵的莫过于它的文化超越。
一谓茶俗。远古时期,人们即利用茶类植物来止渴、提神、消食,后渐变为日常的饮料。不论王侯将相、文人墨客的“琴棋诗画歌舞茶”,抑或平民百姓、下里巴人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人们都在各自不同的层面喝茶,自得其乐。喝茶早已成为一种民俗,茶事的兴旺也带来商事繁荣,闻名中外的“茶马古道”便是显例。茶还漂洋过海,将中华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国。不论友好交往,还是商事贸易,人们对茶的价值认同构成了茶文化坚固的“塔基”,茶文化发端于此并不断超越。
二谓茶艺。茶艺即泡茶与饮茶的技艺,是茶叶品评技法、艺术操作手段的鉴赏,也是品茗美好环境的领略,具茶叶、茶水、火候、茶具、环境的“五境之美”。“慧眼识佳茗”,观察茶的品相及绿、黄、白、红、黑、青等不同类别之茶的冲泡品饮方法。“水为茶之母”,讲究水质“清”、水体“轻”、水味“甘”、水温“冽”、水源“活”。“掌火锁茶香”,“火候”不损茶色与茶香。“器为茶之父”,用陶土、紫砂、瓷器、玻璃等不同的茶具品饮。“韵从景中生”,品茗的情景、意境、心境的统一,技艺、礼节、环境的协调。茶艺是审美情趣与精神寄托的完美结合,成为茶文化的重要特征。
三谓茶道。茶亦有道,茶道是茶俗与文化的高度融合。人们把茶的采、制、烹、饮技艺及通过饮茶活动获得的精神感受统归于茶道。它以道德思想为核心,辅之茶的高雅优美物性,集习俗、茶艺、礼仪、道德、修为等于一体,于无声息中提升品位,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茶道几乎融入了中国几千年的灿烂历史文化,有记载的“茶诗”有2000余首,楹联更不计其数。茶还与小说、戏曲、书法、绘画等文艺形式融合一体,加之和祭奠、嫁娶等的诸多联系,增添了无穷意境、情趣之美外,更丰富了茶文化的内涵。
四谓茶禅。茶为俗物,也是雅物,更是禅物。茶与禅的相互吸收和促进,对茶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茶禅一味”渐变为智慧的象征,成为茶文化的最高境界。人一走,茶就凉,是自然规律;人未走,茶就凉,说的是世态之炎凉。同样是一杯茶,释家看到的是禅,道家看到的是气,儒家看到的是礼,商家看到的是利。茶说,我就是一杯水,给你的只是你的想象,你想什么,什么就是你。心即茶,茶即心,“茶禅一味”即为至境。
法之威仪在于法的精神景仰
司法文化和茶文化亦可“触类旁通”,其层级架构与茶文化一样,也可解构为“基、术、道、禅”四个层级。司法文化的演进,需在“文”字上重精神显内涵,要在“化”字上找规律求精进,把内在的精神理念和外在的表意符号融为一体,不断实现其内化外化、固化转化、教化美化的功能演进。
公平正义为“基”。与茶事茶俗的大众性相对应,司法文化亦具有普遍适用的社会文化基础。公平正义既是法律追求的最高目标,也是司法文化的根基。司法活动是把文化价值很高的人类文明成果——法律制度适用于每一起具体的纷争中,让公平正义成为现实和可能。同时,法院通过司法活动,把公平正义传播给社会,形成一种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
庭审裁判为“术”。“术”是“技”与“艺”的有机统一。从专业角度看,司法文化之“技”存在于审判本身,“技”体现在法官运用程序裁断是非的技能上。审判的过程,就是法官秉持中立,查明事实,适用法律,依法裁判,实现公平正义的程序演进过程。从文化角度看,司法文化之“艺”凸显为审与判的美学体验。法庭是法官的“道场”,正是“身着法袍、手执法槌”的“特殊群体”,将其高尚的人格魅力、深厚的人文素养、优良的职业操守、精湛的专业技艺,浓缩于审判活动中,司法的魅力才显得如此精彩。庭审是反映司法过程的“动态美”,而裁判文书则表现为体现公平正义的“静态美”,审与判是动静交融的和谐文化。
人文情怀为“道”。司法文化也有自身的规律、法则和方法。淬炼人文精神为首。从精神层面塑造法官的文化思想、群体意识、道德观念、职业作风、行为方式,内化为认知、价值、情感、意志、品格的文化内蕴,以此培养法官的人文素质,彰显司法的人文精神。坚守伦理道德为要。“凌晨时分在空旷的马路边等着过红绿灯的人一定是法官”,这种近乎呆板的伦常,是法官在长期的司法活动中形成的群体意识和行为标准,无声地诠释着法官忠于规则的典型文化特质。
推演文学艺术为纲。司法过程及其精神理念,历来是文艺创作的源泉,通过多种形式的艺术创作,增强司法文化的感召力。承载物质形态为重。司法文化还需依托物质环境作为媒介传达给外界。法官执业所必需的、彰显职业精神和文化特质的环境、氛围、工具等要素承载着司法文化。一旦缺失,其所设定的价值目标便是空谈。
内心确信为“禅”。“法道尊严”与茶文化中“茶禅一味”殊途同归,探究司法文化同样需要“参禅悟道”。在西方社会,人们对宗教顶礼膜拜,及至现代对法制的无上尊崇。我国自古对儒家的“仁义礼乐”“仁政德治”的信仰,深深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崇尚,演变为社会个体尊崇司法的“内心确信”,则法治天下可期矣。笔者认为,以“茶禅一味”的思维方式去认识司法文化的精神超越,用“触类旁通”的行为方式去探索司法文化的演进规律,正是司法文化的“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