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我的孤陋,“佛教书法”似乎还是一个新的书法学名词:除了曾在陈必武先生在《略论佛教对中国书法的影响》一文中提到弘一法师的书法是“独创一格的佛教书法”外,它的涵义和产生、发展的原由,还不曾有人正面、系统的谈论过。幸遇中国佛教书法艺术研讨会召开,就此谈点个人浅见,以求正于专家。
要想对佛教书法作一个明确的逻辑界定是不容易的:现在,书法理论界对书法本体的探讨还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不能准确界定书法这个种概念,又如何界定佛教书法属概念?不过,书法艺术是在实用的汉字书写活动中产生的,换言之,是一种特殊的汉字书写活动,这种“特殊”即是弘扬主体精神的目的性和强化汉字点画线条及其组合之美学意蕴的手段。据此,我们认为佛教书法的内涵应该主要在书法作品(及其理论)对于佛教思想的吸收、溶化、表现。对于作品中的文字内容(经、律、论、公案、倡语等),虽然我们承认它属于佛教书法内容,但它毕竟是第二位的,次要的,非本质的。
中国佛教思想是那样的博大精深,我想,书法艺术(也可以是别的艺术)如果真正有意识地以之作为艺术创作的源泉,用艺术的语言去叙述、表现、歌颂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纵观中国书法史,我们发现,我们的前辈书法们(主要是僧人书家)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做了这个工作,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下面,就其中比较突出的四个方面作一简单归纳。
一、东晋时期的自然流美书风
两晋时期的中国社会是动荡不安,苦难深重的,但哲学思想领域却异常活跃。“儒、佛、道、玄四家,分离结合,斗争调和诸现象,在思想发展史上,是我国诸子大争鸣以后的又一次大争鸣。”其间,老庄玄学与佛教的相互融摄现象更为明显。一时间,“万物归一之道由无而生”同“万法皆空”相调和;齐物论与“梵我合一”观相呼应;老庄无拘无束,淡泊自然的生活方式成为佛子虚静、解脱的实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成为轮回学说,圆融观的翻板。所以,当时士大夫阶层,把效法自然,追求不事雕琢,自然天成的美作为最高审美理想。反映在书法上,便有了以二王为代表的自然流美书风。
这是中国书法史上最早出现的佛教思想渗入书法的现象。尽管二王等人当时不见得对佛教表现得十分热情,而更多地接受了张天师等人道教的影响,但由于这种道教已经是老庄与佛家的混血儿,二王等人刻意追求的流转圆融,自然天成的风格明显地具有佛教思想便成为一种无可置疑的事实。这种书风一经形成,对整个书法史的影响既深且远。它不仅笼罩中国书坛一千多年的书风,而且使这以后的书家至少在理论上不敢作轻易的逾越(如富于创新的宋人,很显然已在创作上突破了二王的藩篱,但在理论上却奉二王书为圭臬,往往以是否有二王的风格来评价一个人的书法)。后来,发展到清朝的乌、光、黑馆阁体,才走向死胡同,渐渐失去其垄断书坛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