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经过仔细观察辨认,原来这只“偷鱼贼”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鴞,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猫头鹰。该猫头鹰由于在鱼塘中被困,身上有许多冰块,身体比较虚弱,翅膀上也有明显擦伤。随即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进行治疗。由于这只猫头鹰伤势较轻,再加上派出所民警的悉心照顾,猫头鹰伤势很快痊愈并具备野外生存条件,民警于12月12日将这只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12月6日,准旗森林公安局乌兰不浪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报警称:在准旗十二连城乡巨合滩村一家村民的鱼池中发现一只被渔网困住的“偷鱼贼”,由于该“偷鱼贼”疑似国家保护动物又比较凶猛,村民不敢靠近,要求派出所出警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