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卡(网络图)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制度,历数百年演变而形成了一套严谨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活佛乘愿而来,转世修行,涌现出了十世班禅大师等一大批爱国爱教的杰出代表,弘扬佛法,利益众生,成为藏传佛教形象的重要代表。
当前,藏传佛教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活佛转世制度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完整的传承,日趋规范。200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活佛转世应当遵循的原则、具备的条件、履行的程序都已明确。2010年,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制发“藏传佛教活佛证”,成为活佛合法身份的证明。2016年,“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上线,1331名境内经政府批准活佛信息都已向全社会公布。
但近年来我们仍然看到有人在社会上、网络上假冒“活佛”招摇撞骗,既有无关人员自封,也有寺院僧人冒名,一时“活佛”“法王”泛滥,使信众利益受损,藏传佛教蒙羞,令人痛心扼腕。
庄严国土,四众弟子遵法规持戒律是为根本;清净佛门,八方贤达辨真伪匡正气方得始终。为此,中国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藏传佛教活佛应当自净其意,虔心持戒,弃恶扬善,严正道风,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进一步树立平等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奉献意识,为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多做贡献。
二、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传承发展的大事,僧众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奉持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珍惜和爱护活佛称号的声誉。对于扰乱转世秩序甚至假称“活佛”的人员,寺庙如法驱摒,佛教协会严肃处理。
三、转世有规可循,活佛真伪可辨。经政府批准的活佛都持有中国佛教协会制发的活佛证,无证则为假冒。宗教活动应在寺庙中举行,在寺庙外从事宗教活动或化缘、敛财者则为假冒。请广大信众明辨。
四、对在社会上、网络上招摇撞骗的假冒“活佛”,恳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社会各界监督抵制,在互联网平台以“活佛”“仁波切”名义开展活动者也应当持有活佛身份证明,共同维护正常宗教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