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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朴初:当代中国佛教的奠基人和开拓者

2017-03-20 浏览次数:164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赵朴初(1907年11月5日-2000年5月21日)先生,安徽太湖县人,出身于“四代翰林”之家,状元后裔。他在故乡生活了十年,并接受启蒙教育。13岁时离家到上海读书,1927年因病从苏州东吴大学肄业到上海养病,开始接触佛教团体和当时国内著名的高僧大德,逐渐与佛教结下了不解之缘。1928年起,即投身佛教事业,解放前,曾先后任上海江浙佛教联合会秘书,上海佛教会秘书,“佛教净业社”社长,中国佛教会秘书、主任秘书,上海慈联救济战区难民委员会常委兼收容股主任,上海净业流浪儿童教养院副院长,上海少年村村长,积极参加佛教界抗日救亡和爱国民主运动。1949年以佛教界进步人士的身份应邀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并历任第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六、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2年,他同佛教界著名的高僧大德一道发起成立中国佛教协会,任筹备处主任;1953年中国佛教协会正式成立,他被选为副会长兼秘书长,历任三届;1980年,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代表会议上,当选为会长,连任三届,直至逝世。
 
朴老“是杰出的爱国宗教领袖,在国内外宗教界有着广泛的影响,深受广大佛教徒和信教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他佛学造诣极深,《佛教常识答问》等著述深受佛教界推崇,多次再版,流传广泛。”作为新中国一代宗教界领袖,他“把佛教的教义圆融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维护民族和国家的尊严,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促进中国佛教界与世界各国佛教界友好交往的伟大事业之中。他充分地论述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问题,指出:党和国家从政策上、法律上充分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宗教徒则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报国家恩,报众生恩,积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他告诫佛教弟子,佛教的利益必须与人民利益结合起来。我们的生命好比一滴水,只要我们肯把它放到人民的大海中去,这一滴水是永远不会干涸的。”他“坚决拥护党中央制定的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理论和工作,坦诚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他积极促进全国各宗教界的团结和稳定。他热情支持十世班禅为发展藏传佛教文化,建立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境外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他积极拥护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经金瓶掣签、报中央政府批准认定的十一世班禅,并热情关心十一世班禅的培养教育工作。他恪尽职守,殚精竭虑,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毫无疑问,赵朴初是当代中国佛教的奠基人和开拓者。
 
一、领导中国佛协,团结三大语系佛教和谐发展
 
建国之初,朴老和佛教界的高僧大德以及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就认识到,当时的中国佛教界思想混乱,组织涣散,萎靡不振,犹如一盘散沙,已处于危急存亡之秋,难以适应社会和佛教自身发展的需要,成立一个全国性的佛教团体迫在眉睫。
 
1952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人会议,会议推选朴老担任筹备处主任,具体开展筹备工作。1953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朴老作了《关于中国佛教协会发起经过和筹备工作的报告》,指出:“中国佛教协会的产生,表示着新中国佛教徒的大团结,表示着新中国佛教徒弘法利生的信心和热忱,表示着新中国佛教徒致力于爱护国家、保卫世界和平的共同志愿。”这次会议,选举圆瑛法师为会长,选举朴老为副会长兼秘书长。从此,新中国佛教揭开了新的篇章,朴老也正式担负起我国佛教事业的领导重任,一直到2000年逝世,他一直是中国佛教协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新中国佛教的恢复和复兴,每一个重点活动,每一项重大成就,都有他的积极参与、策划、领导和组织实施,他一生殚精竭虑,努力促进新中国佛教的大联合、大团结,为社会进步、人民幸福以及世界和平作出了独特贡献。
 
朴老非常重视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和宗派成见,积极促进汉语、藏语和巴利语三大语系佛教的团结联合与共同发展。在西藏、云南等少数民族佛教比较集中的自治区和省份设立了中国佛教协会分会,在中国佛教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中,少数民族佛教界人士占有相当的比重。朴老与十世班禅大师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建立了十分深厚的友谊,大师圆寂后,朴老十分悲痛,亲自主持参加了一系列哀悼纪念活动;朴老亲自担任班禅转世灵童寻访顾问小组的总顾问,积极参加了十一世班禅的寻访认定工作,一直热情关心十一世班禅的学修与成长,对达赖擅自非法认定“班禅转世灵童”坚决抵制和反对。朴老对南传佛教的发展也非常重视,亲自到云南主持第一次南传上座部佛教会议,多次到云南视察指导,发动捐款资助上座部佛教事业,组织护送佛牙舍利赴云南瞻礼。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指出:“中国佛教由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巴利语系佛教组成,这是中国佛教的特色和优势。三大语系佛教的团结,有利于弘法利生事业。赵会长以三大语系佛教为核心的和睦思想,是我国佛教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搞好我国佛教事业的重要条件。”
 
二、贯彻落实宗教政策,维护佛教合法权益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待宗教的基本政策,是宗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外缘。朴老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在工作中一直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努力捍卫。
 
1949年,朴老应邀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其他宗教界人士一起,参与了《共同纲领》的讨论和制定,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研究和讨论尤为认真和重视,会后向佛教界人士进行了认真传达和积极宣传。1954年,他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又积极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讨论和制定。在工作中,朴老对党的宗教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使地方各级佛教团体相继建立,著名寺院得到整修,佛事活动正常开展,佛教文物得到保护,对外友好交流逐步开展,所有这一切,在建国之初极大地提高了佛教界爱国人士的政治地位,调动了全国佛教徒的爱国热情和参加祖国建设事业、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积极性。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宗教界拨乱反正工作任务尤其繁重。朴老在诸多场合强调,只有采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待人们的宗教信仰,才符合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以及宗教作为意识形态的特点,才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朴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对宗教问题的许多基本观点,从理论思想和政策观点上进行拨乱反正。他指出:宗教作为意识形态来说,首先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思想信仰,还是一定形态的文化,又是同一思想信仰的人们结成的社会实体。这三个方面构成了“宗教的实在整体”。宗教有其自身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不是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操生杀之权的。朴老积极宣传中国宗教的“五性”,即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使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宗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态度。
 
十年“文革”,对于佛教界更是一场浩劫,庙产被没收,僧人被遣散,佛像、文物、经籍被损毁,满目疮痍,百废待兴。改革开放后,朴老亲到各地调查研究,具体指导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向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协调关系,坚决反对和纠正“左”的错误,维护佛教界的正当权益,保护佛教名刹和佛教文化,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解决了不少突出问题。比如四大佛教名山的佛寺、广州的光孝寺、苏州的寒山寺、四川大足的圣寿寺、厦门的南普陀寺、洛阳的白马寺、开封的大相国寺、深圳的弘法寺、北京房山的云居寺以及南京的金陵刻经处等,都是在朴老的直接关心下恢复的。朴老还始终关注和支持香港“天坛大佛”、无锡“灵山大佛”的建造工作,促成了新中国佛教界的这两个盛世工程。
 
三、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制定宗教政策法规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制定、颁布的有关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佛教事业得以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做好佛教工作的基础条件。朴老对此非常重视,他认真思考,深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供咨询,遇到重大原则问题,直言不讳地陈述意见,努力推进宗教立法进程。
 
1981年6月中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制定过程中,朴老等宗教界领袖参加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就有关宗教问题提出建议,受到中共中央的重视和采纳,在文件中对宗教信徒坚持四顶基本原则的要求作了专门规定,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他们的宗教信仰,只是要求他们不得进行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要求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和干预教育”。这一正确规定对保护宗教徒的宗教信仰,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1982年修改《宪法》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吸取了赵朴老等宗教领袖的合理建议,恢复了1954年《宪法》第八十八条条文,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时还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在起草、制定我国《刑法》的过程中,赵朴老等宗教领袖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形成了1979年通过的《刑法》中的第一百四十七条,即“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共中央1982年3月31日颁布《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这是一份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纲领性文献,它阐明了新时期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明确指出: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要长期的贯彻执行。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共中央在宗教工作方面实现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在其制定过程中,朴老经过深入思考,写信给当时担任中共中央主席的胡耀邦和其他领导人,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供参考,多为中央所采纳。
 
1990年6月,中央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稿征求宗教界人士的意见,赵朴老就“宗教信仰自由的提法”、“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调动宗教徒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积极性”、“无神论宣传”等问题阐述了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
 
1990年年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宗教工作全局性问题进行研究,起草相应的文件,筹备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赵朴老先后三次就当前宗教工作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提出系统的书面意见,很大程度上被后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所采纳,其中某些重要表述基本是按照赵朴老的修改意见写的,得到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新的历史时期,朴老认为“解决宗教立法问题刻不容缓”,“没有宗教法而起草宗教的行政法规是舍本逐末。”他还与丁光训主教共同起草了一份《宗教法建议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供制定《宗教法》时参考。
 
赵朴初:当代中国佛教的奠基人和开拓者
 
赵朴初居士与韩国代表宋月珠长老、日本代表中村康合影(资料图)
 
四、提倡人间佛教,引导佛教与现代社会相适应
 
何谓“人间佛教”?朴老的解释是:“人乘、天乘、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这叫五乘。其中后三种叫出世间法,教理深奥,比较难学;前二种叫世间法。世间法是世人易学而能够做到的也是应该做到的,前人名之为人间佛教。人间佛教主要内容就是:五戒、十善。”
 
人间佛教是朴老佛学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他领导中国佛教建设的指导思想。朴老在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的报告《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中正式提出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赞同,从此,这一思想成为中国佛教的指导思想。
 
朴老特别强调,人间佛教虽是现代中国佛教所大力倡导,但其根源,远在释迦牟尼的思想之中,既是佛陀的本怀,也是大乘佛教的一贯传统,也就是说,有其宗教性的最根本的依据。佛陀的人间佛教精神,体现为慈悲济世,所以佛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提倡人间佛教的目的在于实现人间净土,也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朴老认为实践人间佛教,就要实行菩萨行,“菩萨行总的来说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是以救度众生为己任的……只有利他才能自利,这就是菩萨以救度众生为自救的辩证目的,这就是佛教无常观的世界观和菩萨行的人生观的具体实践,这也是人间佛教的理论基础”。朴老还经常引用《六祖坛经》“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来说明佛法与世间的关系,教育中国的佛教徒,提倡人间佛教,担当起新时期的人间使命。
 
朴老明确指出,中国佛教要发扬“三个传统”,即农禅并重,注重学术研究,国际友好交流;佛教徒要爱国爱教,“爱教同爱国是统一的,是和谐一致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国,哪有教?”;佛教徒应该积极参加祖国的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会,利益人群,跟上时代的步伐,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朴老教导佛教徒要“知恩报恩”,报国家恩、众生恩、父母恩、三宝恩。
 
1983年以来,由于朴老对人间佛教的努力倡导和扎实实践,由于全国佛教徒的共同努力,佛教的人间化取得了很大成效。人间佛教思想作为中国佛教发展的指导方针已成为中国佛教协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佛教徒的共识;培养了一大批能够贯彻人间佛教思想的佛教人才,开拓了佛教文化事业和教育事业的新局面;积极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和救济工作,如抗洪救灾、捐资助学、扶贫助弱等,成绩显著;个人的佛法修行与利他行为以及社会建设相结合,拓展了新时期佛教追求的思想境界,丰富了佛法的内涵和实践空间,使新中国的佛教焕发出勃勃生机,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
 
五、重视佛教教育,培养传灯人才
 
朴老一直非常重视佛教人才的培养和教育,他在很多场合大声疾呼:佛教当务之急,第一是培养人才,第二是培养人才,第三还是培养人才。他认为,中国佛教的恢复和发展,需要大量在思想、修行、文化素养和工作能力方面称职的佛教人才。在他的领导和大力推动下,佛教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教育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各级佛教院校培育了一批较高素质的僧才,为新中国佛教事业的发展输送了一批中坚力量。
 
1955年中国佛教协会决定成立中国佛学院,朴老和周叔迦居士负责具体筹备事宜。1956年9月,中国佛学院正式成立,设有专修科、本科、研究班和研究部。宗旨是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和平、具足正信、能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的僧伽人才;1966年“文革”开始被迫停止。八十年代在朴老的领导下,中国佛学院恢复并进行了扩建,朴老亲自兼任院长,更是倍加关怀中国佛学院的工作和建设,历届开学和毕业典礼,他都要亲自参加并讲话,勉励学僧努力学修,勇猛精进,担当弘法利生的重任。朴老还与各方面协商,在南京栖霞寺和苏州灵岩山寺开办了两所中国佛学院分院。中国佛学院及其分院培养了大批爱国爱教、德才兼备的法门龙象。在办好佛学院的同时,朴老还推动建立佛教文化研究所,两者相辅相成,普及提高。他亲自撰写《佛教常识答问》一书,看似通俗,实很奥妙,是一部“入藏之作”,深受到广大的僧俗两众和佛教研究人员的欢迎。
 
1986年和1992年,朴老亲自主持,先后在北京、上海召开了两次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总结和交流佛教教育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改进措施,对推动全国佛教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各地相继成立了不同层次的佛教院校和短期培训班、进修班,有些大学与佛协合作,开设了宗教学系,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巴利语系佛学院、尼众学院等也成立起来,一些优秀的学僧被选派到国外留学深造。如此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培养佛教人才,形成了十分可喜的局面。
 
朴老非常爱惜人才,重用人才。八十年代开始,他推荐、派遣学养深厚的法师和居士如传印、姚长寿、圆辉、净因等“五比丘”等出国留学,对他们在国外的学习生活情况亲自关心,学成归来都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朴老敢于破格使用人才,如支持年仅24岁、研究生在读的学诚法师回福建莆田广化寺担任方丈。由于朴老的爱护、培养和提拔,不少青年僧人走上领导岗位或担负重要职务,为中国佛教注入了新鲜血液,接下了老一辈高僧大德手中的法炬,绍隆佛种,续佛慧命,使中国佛教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六、继承优秀文化传统,大力弘扬佛教文化
 
佛教自公元一世纪传入中国以来,广泛流传,与悠久的中国文化相结合,产生了丰富多彩的中国佛教文化,佛教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相当长的时期,由于对佛教的隔膜,或是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理论的片面理解,或受极左思想的影响,不少不能正确地看待佛教,甚至将佛教与迷信等同起来,最常见的是将佛教作简单化的理解,认为烧香磕头、求神拜佛就是佛教。在很多场合,朴老极力加以廓清,再三强调指出“佛教是文化”,还反复转述毛主席、钱学森、范文澜的话加以印证。他亲自撰文论述佛教和中国文化的关系,指出佛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佛教文化已经渗透到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例如,很多常用语言如“世界”、“实际”、“境界”、“觉悟”等等,本是佛教的语言;数千卷梵文翻译过来的经典,本身就是伟大、富丽的文学作品。佛教对中国文学、哲学、绘画、雕塑、音乐、天文、医药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朴老的这些论述,有力地纠正了认为“佛教是迷信”、“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儒家文化”的偏见,对确定佛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有着十分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朴老一直用很大的精力抓佛教文化事业建设,大力保护、挖掘和弘扬佛教文化。例如挖掘、整理和拓印房山石经,编写《中国佛教百科全书》,出版中文版《中国佛教》,恢复金陵刻经处,补刻《玄奘法师译撰全集》,出版各种佛教文集,举办佛教美术艺术展览,成立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重印《清藏》、摄制影片《佛教在中国》等。1987年成立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加强教内外学者的联系,积极开展佛教学术研究和国内外佛教学术交流,出版学术专著,编印学术年刊《佛学研究》及普及刊物《佛教文化》、《法音》等。朴老关心重要的寺庙及其建筑、宝塔、石窟、佛像、经籍、字画、法器等等,协调与文物部门的矛盾,使诸多佛教文物得到妥善安置,并发挥出其独特的积极作用。对灵光寺的佛牙舍利和法门寺的佛指舍利,朴老更是倾注了大量心血,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重新建塔供奉,供国内外信众朝拜瞻礼。朴老多次亲自护送佛牙舍利、佛指舍利到国外瞻礼,受到隆重欢迎,促进了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友好交流。
 
朴老自己的书法、诗词曲、对联也是新中国佛教文化中的一朵奇葩。祖国大地的名山古刹、名胜古迹,乃至一般的寺宇、殿堂、碑塔,几乎随处可见朴老的墨宝,成为一道道靓丽的风景。朴老的诸多墨宝还走出国门,被国外高僧大德和国际友人保存和收藏,成为和平友谊的见证和文化交流的特殊“使者”。
 
七、慈悲喜舍,支持慈善公益事业
 
朴老解放前在上海时即积极投身慈善事业,曾担任上海慈联救济战区难民委员会常委兼收容股主任、上海净业流浪儿童教养院副院长、上海少年村村长,以其慈悲济世的伟大精神和大量具体而繁重的慈善救济行动获得了广泛赞誉。
 
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伊始,朴老等佛教领袖即大力提倡佛教界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包括赈灾济困、施医送药、修桥铺路、植树造林、捐资助学、办养老院、恤贫助残、放生、救助野生动物等。各地佛教徒积极响应,涌现了一批扶危济困、捐资助学、植树造林的模范僧尼。
 
朴老担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后,自己更是率先垂范。1984年3月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朴老欣然担任名誉理事并捐赠福利基金;1986年3月全国宗教界赞助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书画展览,朴老亲为《书画功德集》作序;1984年,朴老书写两幅墨宝义卖支持修复长城;1985年5月,朴老将自己在日本获得的“庭野和平奖”奖金捐出2万元人民币支援非洲难民;1988年11月,朴老捐款1万元救济云南遭受地震灾害的佛教弟子;1998年1月,朴老向张北地震灾区捐款10万元;1998年夏天发生特大洪灾,中国佛教协会在广济寺举行书画赈灾义卖周活动,朴老亲书六幅墨宝,并捐出积蓄10万元,由此揭开了全国佛教界大规模赈灾活动的序幕……
 
朴老为故乡的脱贫致富也费尽心力。八十年代开始,他多方奔走,联系发展资金,并一次次拿出个人积蓄,用于建设医院、学校、扶贫济困。1991年,安徽发生特大水灾,朴老向海内外募捐达数百万元,交给家乡太湖,以助赈灾。1990年,朴老以母亲“拜石”的别号捐款在故乡寺前镇设立“拜石”奖学金,此后每年续有捐献,并于1998年将这一奖项扩大到全县,“用以培植掌握科技振兴家乡之人才,以报答先母爱念乡人子弟之遗意”(《冰玉影传奇·引言》),并作《拜石赞》诗一首。1994年5月,“北京振兴太湖县联谊会”成立,朴老欣然担任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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