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取得博士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社科网(http://ass.nanjing.gov.cn/skw/)发布。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2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邮箱:2493739213@qq.com
(四)报名材料:
1.《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具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5.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或著作封面(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对象为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按照电话通知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社科院办公室(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43号1号楼306室)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名单在南京社科网上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社科院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学术成果、个人素质等。综合考评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社科网发布。
五、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社科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工作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025-83610112
(二)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南京市社科院机关党总支:025-8361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