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祖德赞在位时期,敦煌的抄经事业如火如荼,这一时期,大量的《大般若经》和《无量寿宗要经》被抄写,进一步推动了敦煌佛教事业的发展。官方抄写经书的工作通常是在抄经坊中完成的。抄经坊是敦煌抄经工作的最基本的机构,也是敦煌寺院常设的机构之一,是官方指定的抄经地点。除了一些佛教信徒为了祈福禳祸居家抄写经书外,其余大多数经书都是在抄经坊内抄写完成的。
抄经工作主要由专职抄经人员——抄经生完成,抄经是一个系统工程,完成一部经书的抄写需要多方协作。首先,从抄经生选派而言,他们来自吐蕃统治瓜沙地区的各部落。在吐蕃占领敦煌之前,这里属于唐朝管辖地区,实施的是中原王朝的道、州、县三级行政制度,而吐蕃占领敦煌后,则将吐蕃本土的部落制度移植到瓜沙地区,建立了诸如行人部落、阿骨萨部落、悉董萨部落、通颊部落等。抄经生的选派就是来自这些部落,敦煌文献中记载了马年、羊年经坊为赞普赤祖德赞祈福写经而选派抄经生的名单,从文献中发现,这些抄经生来自悉董萨部落(29人)、阿骨萨部落(31人)和悉宁宗部落(31人)的各将(相当于唐朝的里一级单位),各将所选派的人数不等,具体事宜由各将长官——将头负责。由于敦煌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根据学者研究,来自敦煌本地的抄经生就有汉人、粟特人、吐谷浑人等多个民族;吐蕃占领敦煌后,大量的吐蕃移民来到敦煌,由于吐蕃人在抄写藏文经文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得吐蕃人成为敦煌抄经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抄经生不仅要具备熟练的书写能力,而且更要有一颗对佛祖虔诚的心,在抄经之前不能有喝酒、杀生等对佛祖不敬的行为。
抄经之前需要先由抄经负责人从寺院将佛经底本借出,借底本不仅要经寺院住持同意批准,而且还需写下所借经书的借据,以作为抄经工作完成后归还底本的凭据。根据敦煌古藏文文献P.T.999《无量寿宗要经》记载,鼠年六月八日,王后赞蒙彭母子要做法会,经过佛教官员都教授洪辩和旺却二位法师的批准,从龙兴寺内借出佛经,包括汉文经135卷,藏文经480卷,经手人员给佛经管理人员云涅海和李丹贡留下借经凭证:“今后进行经籍总清点时,以此耗用凭执与账册原本相校,数目符合则予以注销。”可见,当时从寺院借出经卷用以抄经工作的程序是非常严格的。抄经底本从寺院借出后,就要对抄经生进行工作分配,当然,抄经的任务量是不一样的。通常来说,抄经负责人会根据抄经任务的总量,考量抄经生人数、抄经生个人的抄写速度来分配抄经工作量,并将抄经生工作量登记造册,以作为支付抄经生报酬的依据。
组织大批抄经生抄经,不仅要为抄经生支付相应的报酬,还要承担其口粮等费用,这就牵涉到抄经经费来源问题。官方组织的抄经,费用通常是由官方支付,事先根据抄经的工作量进行费用预算,主要包括抄经生的口粮、酬劳、笔墨纸砚等费用。敦煌文献TLTD.2/14号记载:“依据沙州经坊的抄写员人数,我们请求签发一件确认所计经费的告牒。抄写汉文《大般若经》三部,藏文《大般若经》六部,所需口粮数是粮食470驮;福田布施为粮食60驮。至于所用墨水和纸张也未预付,答应抄写佛经时会及时送到。鉴于供给困难,如这些写经人没有得到他们的口粮,此处亦无施福田者,因而应立即颁发一件支付费用的文告给我们。对此若能同意,我们恳请收到一份签署同意支付全部费用的印文。”从记载来看,官府承担抄经的主要费用,同时也接受信徒们的捐赠布施。敦煌文献记载了吐蕃时期从事胡粉生意的敦煌大富商粟特人康秀华为抄写一部《大般若经》向张金炫和尚施舍了4斤胡粉,胡粉是出自西域的一种高级化妆品,同时也是绘制石窟壁画所用的颜料,在当时国际市场上是一种十分珍贵的物品,按照物价计算,相当于近300石麦子价值,这是一笔巨额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