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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化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10-09 浏览次数:137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中国数千年的辉煌历史,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56个勤劳勇敢、能歌善舞的民族,给我们留下了一笔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具有无法估量的重大意义。
  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猛烈的冲击,保护工作形势严峻:一些依靠师徒口传身授传承的文化遗产正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海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国政府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就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方面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并已取得许多成绩,尤其是自2003年以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是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民众真正形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应该是2003年古琴入选第二批联合国“人类口述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自那时起,国内才开始有了运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意识,但真正引起民众普遍关注的还是2006年文化部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国家博物馆举办的第一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自此以后,国内掀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高潮。因此,虽然说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比较晚,但工作进展迅速,取得的成果也比较大。目前,我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近87万项,并确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进入这一保护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7万多项。截至目前,中国共有30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另有7项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入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总数为38个,位居世界第一。
  2006年6月,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6月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6月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至此,我国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总共达到1370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3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截至到2013年,我国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9647项,同时还有地、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万多项。文化部还公布了四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各省、市、自治区也都公布了本地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截至2013年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713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2658家。此外,我国还建立了闽南、徽州、四川羌族等多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520多座专题博物馆,近100座民俗博物馆。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于同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让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真正步入有法可依的阶段,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里程碑事件。
  在中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宗教文化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众所周知,历史上,儒、道、佛三种文化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体系,提到中国传统文化,就不可能不涉及宗教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有两种表现层面:一种是所谓精英文化,即反映社会上层,尤其是文化阶层的意志、精神、创造与理想追求的,可以经史子集作为代表;另一种则是草根文化,即反映社会基层民众日常生活实践及精神面貌的所谓民族民间文化,可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十大门类作为代表。二者并不能完全用高雅与粗俗来进行划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民间草根文化是精英文化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的实践,精英文化则是民间草根文化被知识分子和社会上层统治者升华、提炼后所形成的社会意志与精神追求,体现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和发展方向。中国传统精英文化所追求的“出儒入道”或“出儒入佛”的人生理念,表现的是整个社会的哲学、文化、政治及宗教终极追求;而民间草根文化则更具体体现为与广大民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民俗节庆、民间信仰、民间娱乐活动和传统技艺等多种文化形式。
  佛教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信仰追求、文化艺术及生活习俗等方面都产生了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佛教文化在精英文化层面上体现出的是佛法僧三宝,是佛教信仰、教理、经典、组织、制度等等,而在佛教仪轨、绘画、书法、建筑、雕塑、音乐等形态中,则大量体现了具体的、种类繁多、各呈异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人士大夫阶层注重禅修与佛理,他们将佛教圆融无碍的“性空”理念融入自己日常修养和为人处事之中,从而创作出大量带有浓郁佛教色彩的诗词、书画、文化艺术作品,形成一种淡泊幽静的禅修精神,成为中国传统艺术中重要的流派和风格体系;在普通百姓的大众文化层面,佛教文化则体现为广大信众日常吃斋礼佛、供奉还愿等信仰行为,体现为各种民俗节庆和人生老病死时的各种习俗仪式等等,极盛之时,甚至出现“家家观世音,户户阿弥陀”的状况,佛教的终极人文关怀精神,不仅对生者、而且对亡者都体现得极其充分、细腻,如佛教发展出一整套“慎终追远”的丧祭民俗,亲友往生后,根据佛教仪式,家人要诵经、念佛、做七等等来超度亡灵,使其超生净土佛国,同时对生者亦是一种慰藉。佛教中的盂兰盆会、腊八节、焰口、施食、放生等礼俗和仪式亦对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和思想行为方式产生深刻的影响。可以说,佛教的精英文化层面和草根文化层面两方面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佛教文化体系,今天我们提倡保护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保护佛教的三宝、经典、制度、仪轨、艺术、寺院等等,而且更要保护佛教民俗文化与民俗节庆等等,因为作为一种活的文化载体,广大佛教信众及其日常礼佛信仰活动和民俗节庆仪式构成了佛教文化的最基本的信仰体系,成为其基础与源泉,如果离开了广大信众及他们的日常礼佛活动,仅靠佛教义理、哲学、经典与寺院内的僧团活动,佛教文化不可能在中国保持两千年的生机与活力,也不可能会对中国文化和中国的民族性格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
  在已经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与佛教文化有关的项目有96项,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技艺、民俗等门类,包括济公传说、观音传说、宝卷、津门法鼓、智化寺京音乐、五台山佛乐、千山寺庙音乐、天宁寺梵呗唱诵、鱼山梵呗、大相国寺梵乐、直孔噶举派音乐、拉卜楞寺佛殿音乐“道得尔”、青海藏族唱经调、北武当寺庙音乐、冀中笙管乐、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羌姆、藏戏、少林功夫、藏族唐卡、金陵刻经印刷技艺、塔尔寺酥油花、热贡艺术、德格印经院藏族雕版印刷、藏香制作技艺、贝叶经制作技艺、素食制作技艺、雪顿节等项目。
  北京智化寺京音乐至今已传承五百多年,被誉为中国古代音乐的“活化石”。 它不但以“音声佛事”弘法,满足了广大信众最迫切的心灵需要,还忠实地保存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基本风貌,为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与变迁提供了典型的生动实例。从现有资料看,大部分学者认为京音乐与唐宋古乐有密切联系。它在曲目、乐器、宫调、演奏方法等许多方面保存了宋、明旧制。智化寺京音乐在传承方面具有很高的要求,不随意增删变易,注重保护继承。从20世纪50年代起,查阜西、杨荫浏等多位著名音乐家对智化寺京音乐进行调查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20世纪80年代起,政府、音乐界人士和佛教界人士对智化寺京音乐进行发掘抢救,但至今仍有不少问题难以解决,仍然面临失传的危险,亟待进一步抢救、保护。
  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拉卜楞寺所独有的藏传佛教音乐——“道得尔”音乐有着独特的传承和近三百年的历史。“道得尔”乐队实际上是一个宫廷仪礼乐队,其主要的作用是为嘉木样活佛的正式活动(如上殿、讲经、宴请、出行、迎送贵客等)伴奏。“道得尔”音乐是藏、汉文化的一种特殊混合体,充分体现了藏、汉两个民族文化上的密切交流与融合。其最显著的特点便是使用汉族乐器——管、笛、笙、云锣,而乐曲,则汉、藏兼有,其中的汉族乐曲,也都带有某种藏族风格。乐队所使用的乐谱,亦颇具特色,是用同音藏文记录的在中国汉族广大地区曾广泛流行的“工尺谱”。拉卜楞寺“道得尔”乐团曾参加国内许多重要佛教活动,并曾出访法国、比利时、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圣·佛洛朗艺术节”,赢得广泛赞誉。
  在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涉及佛教的项目还有更多。然而,这对佛教文化在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与影响而言,还是远远不够的,只能算是九牛一毛。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很多项目可以挖掘、整理、申报,如佛教故事、佛教法事仪轨、佛教医学技术、佛教庙堂建筑及其装饰、佛教造像雕刻艺术等等。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还在于政府官员、佛教界、文化界及广大民众对此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左”倾宗教观念的影响,很多人包括一部分政府官员、文化精英及很多民众对各种宗教信仰都持有偏见,甚至笼统地将宗教与“封建迷信”混为一谈,尤其是对广大基层民众日常的民间信仰活动更是持一种否定的态度。因此很多人对于佛教信仰,尤其是普通民众日常礼佛行为及民俗仪式的积极的社会学、民俗学上的意义认识不足,仍将其看作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糟粕”,应该消灭而不应该进行保护。而在佛教界内部,则对“佛教是文化”认识不足,更没有认识到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在当前社会中对佛教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巨大作用。
  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既包括佛教制度、仪轨、艺术等精英文化,也包括广大基层信众日常生活习俗、节庆仪式、传统技艺等民间文化在内的完整而鲜活的文化体系,二者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它们都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只有将它们作为一个完整体系整体保护下来,才是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保护。这需要我们各级政府、佛教界、文化界及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尤其是佛教界对此更应该有积极的行动。而且,只有把包括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各种优秀传统宗教文化都保护起来,我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才是全面、完整和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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